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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吉一市民预约客房未能入住 商家拒退预约金“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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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树粦风 发表于 2019-1-18 10:38:5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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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树粦风
2019-1-18 10:38:56 3770 0 看楼主
预订客房未能入住,延吉市民张先生日前遭遇商家拒退预约金的纠纷后,向延吉市消费者协会投诉。经调解,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和维护。

张先生为接待前来参加本身婚礼的外地亲友,提前两天通过网络平台支付预约金200元,预订了市内一家宾馆的3间客房。但入住当天,张先生的亲友所持证件不全,不能入住,于是,张先生决定退房。当日21时摆布,他和亲友赶到该宾馆办理了退房手续,但宾馆方面表示,拒绝退还200元预约金。无奈,张先生向市消协投诉。

“酒店在网络平台上注明的200元钱是预约金,不是定金,依据相关法律规定,200元扣下不予退是不合错误的。”延吉市消协副秘书长许真表示,宾馆方面把“预约金”等同于“定金”的办理规定是不合错误的。而张先生虽然没有入住,但影响了宾馆方面对其预订房间的正常经营,所以,张先生确实给宾馆造成了必然的损失,所以,支持双方维权。

经双方协商,宾馆方面扣除预约金120元,返还张先生80元,双方无异议,中止了合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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