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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挺好》真好看,但背后的法律您看懂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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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高大脸 发表于 2019-3-18 17:11:2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楼主
高大脸
2019-3-18 17:11:28 10074 0 看楼主


前段时间的热搜话题

#无数次熬夜的原因#

最高赞的回答是

“再看一集就睡”



小莲比来也追了一部剧

此剧有毒 简直停不下来

就是它!

《都挺好》的开头,大家都不太好,该剧围绕着一个重男轻女的五口之家展开,母亲专横跋扈,毫无原则地偏袒和宠溺二儿子,卖房子支持大儿子出国留学,但对小女儿却视若草芥,为了省钱给儿子们创造优质的生活条件,不惜毁掉女儿前程。而父亲在老伴在世的时候,毫不作为,遇事则逃避;老伴走后,就上演“作妖”大戏,他精明地计算着每个子女的承受能力,不竭地膨胀,只为了让本身恣意纵为。

家长里短,纲常伦理

剪不竭理还乱的原生家庭

真真让人不能自休!



(《都挺好》人物关系图 制图 新京报)

但你必定不知道

《都挺好》其实是一部普法大剧

现在就让小莲带着大家

一起分析分析吧!

1

苏母可以只负责养苏明玉到十八岁吗?



答:《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一般来说,子女成年独立生活后,父母在物质和生活上不再有抚养义务。但是,对以下情况下的成年子女,父母有能力负担时,父母有教育抚养的义务:

1、丧失劳动能力或丧失部分劳动能力,其收入不足于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2

苏小妹与其父母的亲子关系

是否可以一刀两断?



答:断绝关系协议并无法律效力。在我国法律没有规定可以断绝父女关系一说,子女年未满18周岁,父母是法定监护人,父母年老时子女是法定赡养人,均是法定义务人,法律不准许一方断绝关系!年满18周岁后是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其一切民事行为与家庭成员无关联,法律也没有规定,也无需断绝关系。因此,欲通过法律程序断绝亲子关系是走不通的。

3

苏小妹能否以父母对其缺少关爱为由

提出不赡养白叟?



答:当父母年老时,子女均是法定赡养人 ,该赡养义务无法逃避。有一种例外情况,假如苏小妹小时候与他人形成收养关系,那就要另当别论了。

按照《婚姻法》第二十六条:国家庇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而养子女和生父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虽然,子女与生父母之间的血缘关系无法割舍,但此时,法律义务已完全消除。

4

老伴去世,遗产应当怎么分配?



答:按照《继承法》第十六条 :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倘若未设立遗嘱,遗产按法定继承挨次依法继承。

第一挨次: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挨次: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挨次继承人继承,第二挨次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挨次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挨次继承人继承。

在剧中,苏母突然去世,生前未立遗嘱,因此,其遗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挨次发生继承。一般说来,遗产是苏父与三兄妹等额均分。即便苏小妹与父母闹僵,发了“解除关系声明”,并不能影响苏小妹依法享有的继承权,除非,有下列情形: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严重的;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5

父母补助买的房子算是赠与还是借贷?



答:本剧中,苏明成作为寄生虫般的存在,表面上优渥的生活条件大部分得益于母亲的补助。婚房亦是如此,那么问题来了,这个钱怎么算?

当前很多大城市,尤其是一线城市,光是房子首付就让很多年轻人望而却步。父母在其购房时给与帮助属于常态。子女成年后,父母已经尽到抚养义务,并无继续供养的法律责任。子女买房时父母出资,除明确表示赠与以外,多视为以帮手为目的的临时性资金出借,子女仍然具有偿还义务。况且在本剧中,苏明成从父母那拿钱多以“借钱”的名义,因此这钱是要还的。如果苏小妹、苏大哥较真起来,苏母去世后,苏明成仍有大量欠款未还,即便到了法院,分割遗产时候也可以据此主张让他少分遗产。

人离不开家庭

而家庭却正是纠纷的源头!

希望每个主人公能在矛盾和困境中

慢慢看到本身的缺失,找回本身的人生。

希望每个家人能在冲突与纠纷中

好好庇护本身的权益,爱护本身的家庭。

希望每个不雅观众能够在追剧之余

认真思考和家之道

避免狗血的剧情 ,复杂的纠纷在自家上演!

简洁语言解读复杂法条

办事生活中的小问题、大纠纷

提供最便利的法律小知识

莲湖区公共法律办事中心

(莲湖区西关正街92号莲湖文化大厦)

3楼法律援助中心窗口

电话:87399726

编纂:法治莲湖

- THE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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