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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开发商未提供“两书一表”及认为户型、面积存在争议,黄女士自2014年1月1日被通知收房后,迟迟未办理收房手续。不想,近日她接到物业发来的催交物业费及采暖费的短信,高达1万余元的金额让黄女士觉得很不合理。 物业催交:需结清5年的物业费、基础采暖费1万余元 最近,市民黄女士遇上了烦心事——收到了西安市高陵区嘉园馨苑小区物业的催交短信:“请你于2019年7月25日前结算2014年至2018年度暖气管道基础运行费5年3857元,及物业费66个月11002.43元。” 原来,黄女士在该小区购房后一直未办理收房,从2014年1月1日至今5年有余。 8月6日下午,华商报记者陪同黄女士一同前往了小区物业。“我们在2013年年底通知收房,物业费从2014年1月1日开始计算,你一直没办理收房,现在你需要清算期间物业费和暖气管道基础费。”物业工作人员说。 业主解释:五年未收房 因开发商未出示“两书一表” “当时其他业主都收房了,为什么你迟迟不收房?”面对物业工作人员的疑问,黄女士解释称,因为开发商一直未向她提供“两书一表”,此外开发商延期交房、房屋实际面积不符等纠纷一直未能解决,所以收房日期一直拖到现在。 华商报记者注意到,黄女士和开发商陕西商益置业签订的购房合同显示,该房屋于2013年12月31日交房。“当时开发商也按照约定日期通知我们收房了。可我们去小区一看,小区建设根本没有完工,不具备收房条件。更为重要的是开发商未能向我出示收房必须的‘两书一表’(即《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和《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黄女士说,“尤其是没有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 此外,黄女士向记者出示了她2015年2月向开发商递交的交房异议,其中明确提出了开发商延期交房的违约赔偿及户型面积与实际不符的赔偿诉求。“开发商没有答复我们,这个事就一直耗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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