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邳州市人民法院关于企业信用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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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邳州 发表于 2022-11-17 10:49:1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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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邳州
2022-11-17 10:49:12 21094 0 看楼主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邳州市人民法院配合政府职能部门对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进行信用修复,深入推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执行年”1+4专项行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等法律规定,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公告面向对象:注册地在邳州且被本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营业执照已吊销企业(清单见附件)的案件申请执行人。

二、申请执行人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企业的财产或财产线索。

提供方式:1.直接与案件承办法官联系,案件承办法官查询电话:0516-68970059。2.线下邮寄地址:邳州市银杏大道22号(邳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局) 邮编221300。

如因客观原因无法调查被执行企业的财产状况,可委托代理律师向本院申请签发《执行调查令》,并在期限内完成对被执行企业财产状况的调查。

三、申请执行人如不能提供被执行企业的财产线索,且本院通过调查又未能查到被执行企业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将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四、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的权利,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企业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且申请恢复执行不受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五、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被执行企业的财产线索,对于举报人信息,本院将严格保密。本院执行指挥中心举报电话:0516-68970059、15005225818。

附件:《营业执照已吊销失信企业清单》

邳州市人民法院

2022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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