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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鉴定重新鉴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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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 发表于 2022-11-29 19:55: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楼主
法律知识
2022-11-29 19:55:20 23854 0 看楼主
 法医鉴定重新鉴定只需要满足如条件之一即可:
  1.鉴定机构/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是指鉴定违反鉴定程序,并有可能影响鉴定的准确性/真实性/公正性的情形;
  3.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4.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法律快车提醒,为了保障再次鉴定的鉴定效力,接受重新鉴定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的资质条件,一般应当高于原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



法医鉴定的要求

1.鉴定公开
被委托的公安机关法医鉴定机构对办案单位的委托应予受理,不得无故拒绝,对没有委托书的当事人,鉴定机构有权拒绝。法医伤情鉴定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检验鉴定所根据资料要详实可靠,要调阅原始病历,客观公正地做出是鉴定结论。法医鉴定机构作出鉴定后,应向办案单位公开鉴定书的结论、检查结果、采纳的医院病历记录、依据的法律法规。
2.收费公开
法医鉴定收费应严格按当地物委有关规定项目进行,不得擅自扩大范围或提高收费标准。
法医鉴定的原则

1.严格鉴定程序的原则
所有的法医学鉴定应当由司法机关委托而不应受理私人委托,保证鉴定人在司法机关委托下,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工作,从而确保鉴定结论的法律性、严肃性,避免因接受私人委托引起的不公或重新鉴定。
2.实事求是,科学鉴定,不受案情干扰的原则
鉴定人接到司法机关的委托后,对被鉴定人的损伤特征和部位要详细描述、记录,必要时并照相固定,这是鉴定工作的基础。
3.注意辨别真伪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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