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邳州市人民法院公开选任人民陪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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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4-20 10:25:48 13261 0 看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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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试行)》之规定,经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大常委会同意,邳州市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任人民陪审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人民陪审员选任名额

全市选任人民陪审员的名额为50名。



选任条件

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年满23周岁。

(三)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四)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同等条件下具有法律专业文化知识或法律工作经历的优先选任。对在本地威信高、热爱陪审工作、公道正派、品行良好的村民和社区居民,可适当放宽学历条件。

(五)身体健康,能胜任审判工作。

(六)户籍在本辖区内,能保证有相应的参加审理案件的时间,工作热情高,擅长做调解工作的优先选任。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执业律师等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已在其他基层法院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不得再申请担任邳州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选任程序

1、推荐、申请。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公民,可以由其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组织在征得本人同意后,以书面形式向邳州市人民法院推荐,也可以本人(系本市户籍或以本市为经常居住地的)向邳州市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

2、资格审查。对于被推荐和本人申请人民陪审员的公民,由邳州市人民法院依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进行审查;并采取面谈和调查的方式,分组对被推荐人和申请人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品行进行考察、了解,与有关部门充分酝酿、讨论、协商,形成考察情况报告,初步确定人民陪审员人选。

3、征求意见。将初步确定的人民陪审员人选征求市司法局意见。必要时会同市司法局到相关单位、组织进行调查。

4、提请任命。市人民法院根据审查结果及已确定的人民陪审员名额,确定人民陪审员人选,并由邳州市人民法院院长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任命。

人民陪审员任期为五年。



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材料

推荐与申请时间自8月29日起至9月10日止。

报名地点:邳州市人民法院政治处(708办公室)。

推荐单位或申请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人民陪审员人选推荐表或人民陪审员人选申请表一式三份。推荐表、申请表,可在网上下载表格填写并发送到pzfy113@126.com邮箱,或到报名地点直接领取表格填写。(下载网址:http://pzsfy.chinacourt.org/)

2、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本人学历证书复印件。

4、村(居)委会出具的证明,包括职业、政治身份、身体状况、日常表现等(组织推荐的除外)。

5、本人近期同一底片1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



其他事项

邳州市人民法院政治处从即日起接受咨询。

联系电话:86260156  86260190。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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