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会员登录 立即注册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更正:过了6月,2023年居民医保参保自费990元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楼主
静枫6656
2023-6-7 11:20:41 4229 0 看楼主
各位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注意啦!

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30日24点2023年6月30日24点2023年6月30日24点

医保上半年参保享受财政补助610元,

个人一档350元住院最高可报销28万元;

个人二档725元住院最高可报销32万元。

7月1日起,财政补贴为640元,由参保人个人全额承担。

如果你还未完成缴费

可要抓紧时间了

错过6月再交费

就要990元了

门诊待遇



住院待遇



未成年人在上述基础上相应提高5个百分点。

从2023年1月1日起,大病保险起付线调整为16901元。

从2023年1月1日起,将在渝高校参保毕业大学生待遇享受时间由当年的8月31日延长至当年12月31日。

异地住院备案

从2022年8月1日起,取消重庆市内跨区县三级医院及四川省住院备案。

市外其他省市住院的,原则上办理出院手续之前都可以进行备案,可通过电话备案(彭水02378843022),也可以通过国家医保APP、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等自主办理备案。因未进行异地就医备案、未在联网医院就医、异地联网结算系统网络波动等情况,导致住院费用无法直接结算,需要回参保地手工报销。如未备案,回参保地手工报销其起付线提高5%,报销比例下降5%。

基本医疗不予报销的情况

1.非定点医疗机构不予报销

2.非因疾病产生的费用不予报销:不孕不育、整形美容、不符合生育政策等。

3.非因自身原因产生的费用:交通事故(他人原因)、工伤、学校、第三人侵权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返回列表

静枫6656 当前离线
青铜会员

查看:4229 | 回复:0

关于我们  |   侵权投诉受理  |   联系我们  |   Archiver  |  
免责声明:邳州信息网所有言论只代表发表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
Copyright © 2009-2025 pzxxw.com 版权所有:邳州金银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苏公网安备 32038202000401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