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告信一 天塔派出所非法给张天泰办理户口本 2005年公河西分局天塔派出所民警王前明知户口本没丢、在我手里,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我没有签字的情况下,非法给张天泰办理户口本,违反了户口管理规定:户主申请,16岁以上家庭成员签字的规定。 证据:非法户口本复印件交公安局,张崴、张天泰用于犯罪活动; 1、张崴在刑拘前以其母亲的名义租了银行保险柜,存放犯罪证据; 2、张崴、张天泰用于虚假诉讼。 控告信二 天津市公安河西分局民警李继业非法私自受理刑事案件 2005年11月,我向中纪委举报河西法院院长刘毅荣、审判长杨树江在审理张崴一家各类刑事、民事案件枉法判决,和公安局没半毛钱关系,可是,公安河西分局民警李继(还有王前)滥用职权,在张崴的操纵下非法为张崴提供非法服务,谋取非法利用;首先,李继业违反法律规定非法私自受理刑事案件,私闯民宅,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利用职务之便冒充公安局的名义对我立案调查,其目的是打击报复举报人,其次,利用职务之便辅助诈骗犯张崴一家诈骗我住房。 我举报后天津市公安局不作为,狗嘴里吐不出象牙,短信说不属实,还说多次沟通回复,请问天津市公安局派的那条警狗和我沟通回复的;办案民警还为犯罪民警李继业进行狡辩,推卸责任,问我李继业对你立案调查有没有或出示法律文书了吗?我答没有,办案民警说没有法律文书公安局没对你立案调查,是李继业违反法律规定非法私自受理的,并冒充公安局的名义对你立案调查的,是李继业个人行为,和公安局无关;法无受权不可为,公安民警在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披着合法的外衣,以公安局的名义进行犯罪活动,怎么和公安局无关那,最起码公安局附连带责任吧! 李继业冒充公安局名义对我立案调查不是偶然的,是我举报河西法院在审理张崴一家各类刑事、民事案件枉法判决造成的;公安民警李继业公然明目张胆的为犯罪分子撑腰,打击报复举报人,其性质恶劣,手段毒辣,就因为张崴有几千万吗!就因为张崴认识公安局枉法腐败官员! 公安机关是维护法治社会一道防线,可是,天津市公安局就和地痞流氓一样,披着合法的外衣,干着非法的事情,不作为,乱作为,坑蒙拐骗,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 录音证据:(已交公安局) 李继业第二次对我说立案调查我录了音,李继业讲;张崴举报,他爸爸做证,公安局合实完毕,按正理常规依法立案调查。 天津市公安河西分局的枉法; 就因为张葳、张天泰有几千万元吗? 就因为张天泰是天津市市委党校退休教授吗? 就因为张葳、张天泰认识公安局法腐败官员吗? 举报人、控告人陈仲英,身份证120104195904174312电话15922170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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