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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半个喜剧从四个人内心分析,到90后步入30岁的人生感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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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Y890 发表于 2020-7-26 10:21:1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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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Y890
2020-7-26 10:21:16 3480 0 看楼主
这是一部很真实、代入感很强的作品。

1、莫默:生在天上的人,可以不说谎

莫默出现的时候,很多细节我都很喜欢:在上楼见郑多多之前涂口红;口红掉了,莫默没有捡起来就装包里,而是拧开看看有没有摔断;内衣随手搭在椅子上...这些细节都很棒,导演真的很有生活。

这里也交代了莫默是喜欢郑多多的——她走路都是蹦着走的。

而意识到被骗之后,她报警、拔刀、砸东西,做出了一系列歇斯底里的事情,最后却为了不让高璐伤心而选择了沉默。



她爱憎分明,耿直泼辣,但也纯良温柔。她说“我从来没说过谎”,“说谎就是埋雷”。

三观很正对吧,她想试试这样做是不是OK。但这里隐含着一个条件。她快三十岁了,她能一直这样刚正不阿,与她的家庭无关吗?

她自己家和父母家装潢都不俗;中学就能出国读书,家底殷实;再加上妈妈打电话说有人送了爸爸六月黄,说明莫爸也是做领导的。

多多说谎为了泡妞,而孙同说谎更多是为了生计。那么看看莫默,能够一生不说谎的人未必生在了天上,但一定没见过水坑里的样子吧。



2、孙同:攀附北京室友,还是娶北京姑娘

孙同妈说:你没有衣服吗?为什么穿多多的衣服?

而他去演出还是穿了多多的外套。

有人说“女人如衣服”——高璐和莫默,都是多多的衣服,多多想给他就给他,不想给就不许他碰。

在医院那场戏看得我挺压抑,我代入了孙同的视角,我发现我也选不出来。

莫默哭过之后可以留下大把现金给他修电脑,一口气买三副眼镜,翘班去音乐节,打电话怼行长...孙同不想吗?他是不能。莫默就算受了再大的委屈,回家也有爸爸妈妈接着她,而孙同的妈却是把老家房子都卖了,断了他后路。



眼镜店里换头的那一幕就说明了,骨子里他俩是一样的人。他是不想勇敢正直吗?他是不能。

他穿着黑西服坐在垃圾袋旁边,就像垃圾,没人在意。

可他,才是大多数人的样子。

莫默的家境,刚好也还不错。我不想恶意揣测什么,可如果莫默也是小地方来的北漂,孙同会不会做出一样的选择呢。

3、郑多多:锅里碗里一起吃

郑多多是个彻头彻尾的渣男。

但是他屡屡得手的原因,恰恰是因为这种渣男有着该死的魅力。

长得帅,家境好,对兄弟仗义,对女孩大方,巧舌如簧,反应机敏,霸道强势。



这个痞帅的渣男应该在中学阶段就俘获了莫默芳心,所以不是莫默蠢,在她的眼里,这应该是久别重逢之后的水到渠成罢了。

高璐漂亮,身材好,郑爸爸很满意这个儿媳妇,相比家境也不错,甚至为了怕多多吃醋连健身房都不去了。但郑多多就是改不了偷腥的毛病,我们总会说“他媳妇那么好怎么还出轨”,可这就是这种人骨子里的毛病,得不到的就最好——即便他从来没想过要离婚或者换个伴侣。

可他仍然会屡屡得手。最后他跟着高璐跑步,死缠烂打,高璐真的会拒绝到底吗。



4、高璐:你叫不醒一个装睡的人,除非你把她床掀了

高璐和孙同关系很好,三个人大概率也是同学。高璐与多多相识至少六年,论及婚嫁,即便多多的谎话很圆,孙同也竭力保护,但对于浪荡成性的男朋友,她会不会一点察觉都没有呢?

她不愿意承认罢了。

如莫默所说,她真的相信多多就不会叫莫默来。高璐叫来了莫默,就说明她知道多多出轨了。



可她不死心,在多多否认之后,她还是打给了孙同。

她不知道孙同和多多一个鼻孔出气吗?

只是孙同能给她安慰而已。她想活在假象里,她想穿着美美的婚纱嫁给她爱的男孩。

她一定想过,如果自己能被骗一辈子,就认了。只是始料未及,孙同戳破了这个梦境,她没办法再欺骗自己了。

这些人看着夸张,戏剧,可都真实的存在,甚至看电影的时候我都闪过了我认识的人的面孔。

它真的是半个喜剧。

另外半边,就是被现实掐住喉咙的无力感。

拍的不好吗。

我觉得还行啊。



《半个喜剧》的故事模型是一道很明朗的选择题:

A、体面工作,安身之本;B、不管不顾,一场恋爱。

这道题一点都不难,萝卜青菜兮,各有所爱。

给单位领导的公子哥当狗这件差事,真心喜欢的大有人在,是真心喜欢,被人点破了还要兴奋地汪汪叫两声那种。

毕竟在高段位的人面前当狗意味着,下面必有一批供他榨取尊严的小狗。掌控别人,是一件能让人兴奋到成瘾的事,这也是权力链吸引人的根源所在。

不喜欢当狗的,大可以天涯路远,逍遥自在。又想吃肉骨头,又忍不住主人闲来踹一脚的疼痛,这不是想耍流氓,这是没明白自己要什么。

虽然大多数人不会停下脚步去想自己到底想要什么,但最终会在跌跌撞撞中,找到潜意识里想要的轨迹。



男主孙同,他最初是很能从当马仔这件事中体会到乐趣的,舔舒服公子哥郑多多。住处有了,工作有了,户口有了,外人面前还能和郑多多和和气气地互称一声兄弟。

他是从什么时候感觉到疼痛的呢?绝非忽然地自我意识觉醒。

而是一个和他不同路的女人,一个天真到锐利的女人,指着鼻子骂他给郑多多当狗。

要命的是,他喜欢这个女人。

孙同真是傻白甜吗?给人当了七年的狗,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天真无知地交换着大量的现实利益?

他蒙着面在黑暗里交易,却忽然被一个打着手电筒的女人照得一丝不挂。

他喜欢上这个女人绝非巧合,因为他命里缺这些东西——一肚子敢刺破虚伪谎言的热心热肠,一把敢穿街过巷讨个公道的锋利菜刀。

孙同第一次知道,原来人可以这么不留余地得活着。但随着深入接触,他对这个女人,很快从五体投地到将信将疑。



因为他给自己找到了一个看似很接近事件本质的答案,并不是我孙同没皮没脸,而是你莫默从小在北京长大衣食无忧,工作丢了也饿不死,有所依凭,才显得那么勇敢无畏。

如果这个假设成立,那么孙同潜意识里对莫默的好感就不成立。

这个借口我们太熟悉了,但是这个借口是不成立的,并不是你不愿当狗就会饿死街头,并不是你不愿996就是废柴程序员,并不是月薪一万以下就过得生不如死。

而是我们被一种扭曲变形的欲望折磨得生不如死。

兰晓龙编剧的《好家伙》里,有一个特务头子叫若水,他为了干掉死对头而借助日本人的力量,他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对儿子解释说,不是我想当汉奸,是死对头把我逼成了汉奸,我不借日本人的力量就活不下去,我恨死那个死对头啦!

其实他大可以放弃一切远遁江湖,或者去国外当个逍遥富人,但他不会想这些,因为在他眼里,没有通天的权力和富贵,就是死了。

回到孙同身上,他以为自己生在水坑里,因为他觉得没有北京户口,没有房子,没有优渥的工作,就是死了。

被高压工作、傻逼制度逼得生不如死的工作狂们,觉得月薪两万以下就是死了。

再进一步归纳,这些人会认为,自己所占有的资源未增长或是下滑,就是死了。

那么,依照这个标准,孙同的结论出现了矛盾,因为北京土著莫默的比较对象不是他们这些北漂,而是其他北京土著,莫默如果因为顶撞行长被开掉,一样可以认为是死了,那么她同样应该感到害怕,而不是勇敢无畏。

所以,我认为直到影片的结尾,孙同在婚礼上愤怒地揭穿一切,他还是没明白自己想要什么。

只不过是身边人给他的负面情绪让他绷不住了,他愤怒了,他“尖叫”了。

他的愤怒,他的不适感,都是源于这个叫莫默的女人告诉他,人还可以有一种更有尊严的活法。

况且,娶了莫默,一样有了北京户口和安身之本,这简直是一道送分题。

这个结尾,既不高明,也不好看,但很现实。



我没觉得孙同可怜或是可鄙,因为我也是一样,多次在妥协和愤怒之间拉锯,在忍无可忍或是心灰意冷的时候甩下烂摊子走人。

一言以蔽之,活得拧巴。

心里一直有一道声音啰嗦着,这样妥协是不对的,人还有一种更有尊严的活法,然后我一鼓作气掀桌离开为什么还是不开心呢,再扪心自问,那道声音反倒不见了。

不过最近,这种病症倒是好了一些。至少知道这种所谓更有尊严的活法,其实也是一种很普通的欲望,甚至可能并不比一个月多赚两万块钱高级。

就像真得在家自由自在、随心所欲地胡乱折腾了一年,会发现自由这玩意儿,没有想象得那么香。做人直来直去只求顺心意,换个角度讲也是刻薄、缺乏智慧,那些弯弯绕并非都是妥协的产物。

相信一些东西,记住一些东西,可能会活得清醒点吧。



每个人相信的东西不同,不求对,只求信起来还算舒服,然后就是尽量不要用自己相信的东西去打扰别人。

记住的一些东西嘛,人生真得很短,自己的,亲人的,朋友的,都很短。记住了就会觉得贵,贵到肉疼,然后自然就知道什么更重要。

不贪恋快乐的情绪,多做一些快乐的事情,会过得踏实点。

比如被老婆骂完以后好好洗个碗,真得挺开心的,就这么点出息,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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