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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到地方政府性债务,前些年的报道多是化解风险类的政策性新闻报道,但其实真正化解的具体办法比一般人想像的要丰富,并且有玩的很溜的招式。
地方政府债务资金来源的渠道有很多,但目前地方政府债务资金的主要来源还是银行,比例占到56%以上,其次是信托、融资租赁、定融政信、甚至小贷等。即使是像银行贷款,它的资金成本动不动都是7个点以上,信托、融资租赁、城投债的成本相应更高,一般都在10%摆布,期限一般以一两年期的为主,银行贷款期限长一点的,有五年甚至七年期的。
但是像在银行里面就能买到的地方政府债券(比如北京债)的融资成本是非常低,一般也就3.5%,但这类债务的占比却非常少,总量估计也就在地方债比例的3.7%摆布,并且期限还长,动不动就是五年期的。
怎么说了,都是地方债,都是地方政府借的钱,早还,晚还,早晚都要还,你也不成能像P2P一样的跑路啊!既然要还,就涉及到每年都需要还利息和本金,以前因为堵住地方债发行的前门,所以没怎么发地方政府债券,结果很多地方实际上因为要发展经济,需要发地方债,没办法,不让我发地方债券,那我就把后门打开,很多城投公司就成为了地方政府融资的主力军。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的主体是省级地方政府,也就是偿还主体;而城投债的发行主体是城投公司,偿债主体是城投公司,一般区域性城投公司的信用是很难跟省级地方政府比拟力的,所以融资成本就产生了巨大的差异。
基于以上融资成本差异巨大的现实,43号文规定,纳入预算办理的地方政府存量债务可以发行必然规模的地方政府债券置换,所谓地方债置换,就是用中长期、低成本的地方债券去置换地方政府的短期、高息债务。
仅仅因为债务置换,债务成本可以由置换前的10%摆布下降到3.5%摆布,我们就拿一年置换三万亿的债务来说,一年节省的利息就可以接近2000亿,在目前土地收入减少的情况下,发行债券置换取得的资金成本远低于本来城投公司融资的成本,每年剩下来的大量利息就可以拿去做其它的重点建设,也能降低地方政府债务的风险。
也正是基于债务置换这个出发点,所以我们本年才多次看到财政部在督促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
同样是地方债,并且发行地方债券融资的钱大概率也是流到区县市级里面拿去用了,但就因为发行主体方和偿还主体方不同,所以融资方信用不同,融资成本差异很大。曾经在改革开放最早期时,因为地方上很穷,信用很有限,根本就不允许发行地方债,后来才有了财政部代发代还的省级地方债券,此后经过试点地区的试验性发放,现在才有了省级地方债券自行组织发行,自发自还,还本付息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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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金融机构的角度来说,其实金融机构都是吸血鬼。虽然债务置换帮手地方政府缓解偿债压力,节省利息支出,但是对地方债的第一大债主银行等金融机构来说,不仅收益率降低了,还把收益时间给拉长了,所以最初金融机构都不太愿意积极的去做这个事。
其实地方债融来的钱,最后还是都花到地方基础设施建设上了,但是融资渠道不同时,走地方债券的利息只有3.5%,并且还是长期的;走信托,银行贷款,融资租赁,定融政信的利息能有10%,几乎是同样的融资主体。真正懂行的金融机构和金主些,也更愿意去走后者,拿到更高的利息。
好的是金融市场领域,永远都存在信息不合错误称,对于那些一点风险甚至连违约风险都不肯意承担的投资人,这类人就更适合去银行里面买地方债券,收益率超过3%以上是稳妥妥的,运气好能超过4,5个点甚至更高。对于能够承受必然风险,尤其是可能会牺牲资金流动性,承担必然违约风险的投资人,就完全可以投资后者,比如定融政信类地方债,后者有很小概率的违约风险,但坏账风险几乎可以忽略,因为我们地方政府不像美国地方政府一样可以允许破产,这种情况在国内是不现实的,所以地方政府借了的钱,早还,晚还,早晚都要还,跑的了和尚跑不了庙,这就是长期的信仰。
最后,因为目前地方政府债券在地方政府债务的占比还非常小,目前只占3.7%摆布,还有超过95%的比例是利息更高的地方债务,所以它有很大的潜力,也正因为还有大量的地方债务可以置换,也就还有很大的潜力能给地方上节省大量的利息,地方政府的偿债压力也还有很大空间得到释放。仅从债务置换意愿和进度上看,其实地方上大多数的日子过得还很的,可能有小部分地方的地方债务压力较大,但从整体上来说,地方债务上限还是有很大的上升空间,至少在未来数年甚至数十年内,都很难出现大面积违约。这还仅仅是用了一招债务置换,其它还有很多种地方政府化债方式,以后抽时间再慢慢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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