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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杨占啟484亩林木补偿款3千多万元被当地政府侵吞挪用至今倾家荡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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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B_ige8x9 发表于 2019-7-23 16:59:1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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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B_ige8x9
2019-7-23 16:59:15 3351 0 看楼主
关于芒市清塘河水库征收本人辛苦种植管理16年西南桦树484亩得不到合理补偿的申诉

  林木维权人:杨占啟,男,汉,系云南省德宏州芒市勐嘎镇勐旺村民,身份证号:533103195905191213。
  维权事由:
  2004年,本人响应国务院退耕还林号召,承包清塘河区域(德昂族)33户的坡耕地植树造林484亩。享受到国家退耕还林补贴101亩,其中383亩没有退耕还林补贴。2013年芒市政府芒市水利局去清塘河兴建水库工程,被水库淹没本人种植的西南桦林木54.62亩,另外429亩作为库区水源林木不得随意采伐。因芒市水利局局长勾联芒市政府市长捏造起草(2011)195号文件,对清塘河人工用材林每亩林地补偿8000元(木补3000元/亩、地补5000元/亩)所以林地补偿太低,有土地经营权的(德昂族)群众,和有林木所有权的本人,在2012年至2014年到芒市水利局芒市政府向领导反映,被水利局领导、芒市政府领导打压回家不管。本人被水利局局长、市政府市长逼迫走行政诉讼,得到的是枉法判决。现芒市官员、水利局官员叫我走司法补偿,我还能往火坑跳吗?自2014年至2019年本人一直向芒市政府、州政府、省政府主要领导部门反映,到现在得不到重视,没有给予合理补偿和解决。被芒市政府官员逼迫走上艰难而无期的上访路途。现在被逼到了国家信访局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两个多月了,当地领导官员还在欺上压下,弄虚作假。承受艰辛8年无奈和失望,地方政府官员不予理会、不予重视、不予同情、不予解决,难道这是共产党领导下的国家公职人员工作作风吗? 书记说:“百姓利益无小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地方官员无视老百姓的利益,蔑视和打击植树造林者,难道不是失职渎职、滥用职权和欺压百姓吗?根据《云南省林地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一项用材林:国家征用人工幼龄林每株按造林总成本的8倍计算。按照<芒市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咨询中心>芒林评咨报字(2013)第44号对水库淹没征收本人种植管理54.62亩幼龄林林木总共9122株的评估价为人民币462112元为法律事实基数计算,得到人工幼龄林每株50元。芒市政府应该对水库淹没征收的54.62亩人工幼龄林林木补偿标准为3696896元大写:叁佰陆拾玖万陆仟元整
  申诉请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办法》《云南省林地管理办法》《云南省关于贯彻国务院大中型水库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的实施意见》等国家法律法规,特此请求中共中央 各位领导给予理解、同情和支持,请帮助督促芒市政府,尽快解决因建水库被征占用本人种植的484亩用材经济林木的补偿为盼。
  申诉 维权 要求:
  一、要求芒市政府依法依规被水库淹没54.62亩辛苦耕耘种植管理16年的人工用材经济林木给予补偿为人民币3696896元大写:叁佰陆拾玖万陆仟元整,
  二、要求芒市政府芒市水利局,按照《云南省林地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库区占用辛苦种植管理16年的429亩人工用材经济林木给予合理公平补偿。
  三、要求:根据《云南省林地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依法追究地方州市局官员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破坏民族团结,无视国家政策,对老百姓的造林利益于不顾,随意损坏老百姓合法权益,造成问题多年不解决,被迫8年上访无果的刑事责任。
  我相信党中央领导会督促当地官员,不要搞弄虚作假、欺压百姓,不要欺上压下不正作风。期盼我的问题一定会在党中央领导关心下得到合理的解决。谢谢!
  附件:《 》

  此致
  植树造林人农民:杨占啟
  电话:13759213633
  2019年7 月 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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