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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不足一月,单位拒绝赔付工伤,求助宸硕律师获赔1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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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为股票卖出矩
2019-12-3 17:10:58 4423 0 看楼主


【基本案情】

2017年8月5日,代某某到北京某承包的位于昌平某农转非安置房项目工程(以下简称:承包工地)工地工作,做窗户打胶工作。2017年8月30日15时许,代某某在施工现场打窗户胶,在更换吊篮过程中,从吊篮下来时发生侧翻摔倒被吊篮砸伤,造成代某某全身多处受伤。受伤后申请人被送到重庆长城医院住院治疗,共计住院治疗50天。

【代理思路】

代某某出院后,因老板拒绝按工伤赔付,遂委托北京宸硕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宸硕律所)办理此案,宸硕律所接受委托后即刻指定承办律师王律师及辅助人员共同办理案件。

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承办人了解到,代某某的受伤情形属实工伤,但其没有任何证据能够证明,并且到该工地工作不到一月,不知道工作单位的信息,也没有熟悉的工友。考虑到代某某提供的信息有限且无任何证据,因此,我们采取先调查工作单位和收集完善证据材料的代理策略。

我们和代某某到其工作的工地进行了现场调查,通过工地发包方了解到其工作的项目承包给了北京某建筑安装公司。在了解到了责任单位后,我们和代某某到责任单位进行了沟通,在沟通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同步录音录像取证。同时,我们经多次沟通找到代某某工友收集了证人证言。

【代理结果】

代某某工伤案件在最初零证据的情况下,经过承办律师的努力,收集完善证据,最终为当事人认定了工伤,九级伤残获赔17万余元,当事人对处理结果很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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