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徐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在省检察院媒体中心举行“绿水青山检察蓝——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五周年新闻发布会”。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俞昕水通报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检察工作情况。徐州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长贺小雄介绍该院环境资源刑事案件集中管辖情况,副检察长张长征发布环境资源案件典型案例,并现场回答记者提问。 ![]()
自2017年9月至2022年3月, 徐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共受理环境资源案件1165件2504人,其中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74件470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891件2034人。 案件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案件类型相对集中。主要涉及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污染环境罪、非法采矿罪、非法狩猎罪、滥伐林木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这七类案件数量占同期受理案件总数的95.62%,犯罪嫌疑人数量占同期受理案件犯罪嫌疑人总数的96.49%。二是重大案件较多。其中污染环境案中有的非法处置有毒物质过万吨、造成公私财产损失达千万元,非法采矿案件有的涉案数额数万吨、价值过千万元。三是窝串案较多。主要表现为非法采矿案、污染环境案、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等多人结伙犯罪。四是危险废物跨区域处置案件较多。主要表现为浙江、安徽、河南、天津等地的危险废物被运至徐州,采取倾倒、焚烧、加工等手段进行非法处置,严重污染环境。五是犯罪呈现地域性特点。徐州北部丘陵山区多发非法采矿犯罪,大运河沿岸多发非法采砂和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 下一步,徐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将进一步总结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经验做法,提升案件质效,提升“跨”的专业化建设层次,深化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效果。强化系统思维,探索建立环境资源案件多方联动协作配合的恢复性司法机制,为生态环境保护做出积极贡献。(苏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