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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居民,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有新变化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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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瓶二锅头
2023-8-8 09:47:43 2443 0 看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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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征管质效和服务水平,福建省税务局全新升级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模式,稳妥有序实现城乡居民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城乡居民医保,线上线下都可缴,一篇就看懂,缴费很轻松!

一、全新的缴费模式,熟悉的缴费方式!

城乡居民在医疗保障部门完成参保登记后,方可至税务部门申报缴费。其中,办理正常身份人员缴费业务,请在“日常缴费”页面进行提交;办理特殊身份或者新生儿缴费业务,请在“特殊缴费”页面进行提交。(如您已完成参保登记,但在申报时发现无有效缴费信息,请至医保部门重新确认参保登记信息,以免耽误缴费业务办理。)

关注“福建税务”微信公众号,按视频所示步骤操作即可进行申报缴费。


video: https://mp.weixin.qq.com/mp/readtemplate?t=pages/video_player_tmpl&action=mpvideo&auto=0&vid=wxv_2726932765281878019
缴费步骤

(可放大全屏观看)



除“福建税务”微信公众号以外,您还可以通过福建税务APP、闽政通APP、支付宝APP、各地政务APP和各合作商业银行等多种缴费渠道或者通过福建省电子税务局等渠道办理缴费业务。

二、四种线下渠道,保障缴费畅通!

除了线上缴费方式外,我们仍提供多种线下缴费渠道。税务部门的办税服务厅窗口和自助办税终端、中国农业银行营业网点柜面、福建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农商银行)营业网点柜面、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点均可办理城乡居民医保缴费业务。

三、缴费期限及待遇享受,四个时段要分清!

城乡居民医保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方式,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限为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待遇享受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其中2023年1月1日至2月28日缴费的,从缴费之日开始享受医保待遇。

逾期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新生儿除外),允许其参保缴费,从缴费之日起60日内为医保等待期,等待期过后再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缴费之前和等待期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具体规定如下:



距离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结束仅剩最后两个月,请尽快办理缴费业务,以免影响医保待遇享受。如需了解更多申报缴费事项,您可阅读《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申报缴费有关事项的公告》,也可关注“福建税务”微信公众号,拨打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或前往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进行咨询。

税事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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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建税务 福州税务





福建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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