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邳州市文承苑第二届业委会十大问题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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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日如歌
3 天前 6251 0 看楼主
问题一:非法强占会所,胁迫物业伪造产权文件
小区会所(阿卡精品酒店)原属荣盛地产资产,建设成本未纳入业主公摊。业委会为非法占有该资产,采取播放哀乐、堵门阻挠等不当手段干扰正常经营,导致承租人王大江蒙受巨额装修损失。更严重的是,业委会以“重新选聘物业”相要挟,逼迫荣万家物业出具虚假的产权移交证明,事后又意图驱逐物业,该行为涉嫌《刑法》第280条“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问题二:暴力威胁低价强购车位,涉嫌强迫交易
业委会副主任杨佩佩及其丈夫杨传龙多次通过殴打、泼污物等暴力方式威胁物业员工,要求以低于市场价7000元/个的价格购买车位,并扬言“不配合就赶走物业”。该行为涉嫌《刑法》第226条“强迫交易罪”。


问题三:挪用消防维修资金,拒不归还
业委会以“消防维修”名义要求荣万家物业支付50万元至其指定账户。消防工程验收结束后,业委会拒绝返还资金,导致小区公共服务受影响,员工工资遭拖欠。该行为涉嫌《刑法》第271条“职务侵占罪”或第274条“敲诈勒索罪”。





问题四多次施暴物业员工,破坏正常管理秩序
业委会成员梁磊、杨传龙等人多次殴打物业员工,并组织社会人员围堵物业办公室、抢夺监控设备,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严重破坏小区管理秩序。



问题五:教唆未成年人抢夺文件,扰乱企业运营
业委会成员邵冬梅(社区工作人员)及其母亲教唆未成年人公然抢夺公司文件,梁磊、石祥国等人组织保洁人员围堵荣万家徐州总部,涉嫌《刑法》第290条“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问题六:故意销毁监控数据,涉嫌破坏证据
杨传龙等人强行取走监控设备并删除相关录像数据,意图掩盖违法违规事实,该行为涉嫌《刑法》第307条“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



问题七:勾结被开除人员,策反员工散布谣言
业委会与原物业经理高中军(因与业委会不当合作被开除)合谋,策反物业员工并散布不实信息,严重损害企业声誉,违反《民法典》第1024条关于名誉权保护的规定。(附:高中军开除文件)



问题八:侵占公共区域违规出租,牟取私利
业委会副主任杨佩佩擅自占用28号楼前公共厕所及垃圾站(属业主共有区域),违规改建为快递站并低价出租给关联方,侵害业主共有权益,违反《物业管理条例》第50条。



问题九:滥用公共收益,涉嫌财务违规
业委会未征得业主大会同意,擅自使用公共收益5万余元用于“有偿拉票”,并虚报监控维修费用(谎报30万,实为18万),涉嫌违反《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36条及《刑法》第271条“职务侵占罪”。



问题十:招标过程存在黑箱操作,排斥公平竞争
业委会两次修改招标文件,增设“需江苏省物业50强”等排他性条款,公示期仅1天,未引入监督单位,最终内定银城物业,该行为涉嫌违反《招标投标法》第51条及《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67条。



结论:业委会严重背离职责,业主应共同维护自身权益!
文承苑第二届业委会——
· 以“维权”之名,行牟利之实;
· 假“公益”之外衣,掩盖贪婪之私;
· 用暴力之手段,压制正义之声!

广大业主应清醒认识到:
该组织未能代表业主利益,反而成为小区利益的蛀虫;
他们非但未推动服务提升,反而多次涉嫌违法操作!

我们呼吁:
请相关部门依法查处该业委会的违法行为,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全力追回被侵占的业主共有资产!

     联系人:郎天旭16630426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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