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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常见问题——子女教育、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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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 发表于 2019-1-4 07:56:5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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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
2019-1-4 07:56:58 2347 0 看楼主
一、子女教育

问:子女教育的扣除主体是谁?

答:子女教育的扣除主体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包罗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比照执行。

问:监护人不是父母可以扣除吗?

答:可以,前提是确实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问:子女的范围包罗哪些?

答:子女包罗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也包罗未成年但受到本人监护的非子女。

问:子女教育的扣除标准是多少?

答: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问:子女教育的扣除在父母之间如何分配?

答: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即一人每月1000元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别离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即一人每月500元扣除。只有这两种分配方式。

问:子女教育的扣除分配选定之后可以变换吗?

答:子女教育的扣除分配,一方扣除或者双方平摊,选定扣除方式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换。

问:在民办学校接收教育可以享受扣除吗?

答:可以。无论子女在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接受教育都可以享受扣除。

问:在境外学校接收教育可以享受扣除吗?

答:可以。无论子女在境内学校或境外学校接受教育都可以享受扣除。

问: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方式是怎样的?

答: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扣除采取定额扣除方式。

问:纳税人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需要保留哪些资料?

答:纳税人子女在境内接受教育的,享受子女教育专项扣除不需留存任何资料。纳税人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二、继续教育

问: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答: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问: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答: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标准是:

1)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

2)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问: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是谁?

答: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由接受教育的纳税人本人扣除。大学本科及以下的学历继续教育可以由接受教育的本人扣除,也可以由其父母按照子女教育扣除,但对于同一教育事项,不得重复扣除。

问: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该如何申报?

答:按照《办法》规定,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采取凭证书信息定额扣除方式。纳税人在取得证书后向扣缴义务人提供姓名、纳税识别号、证书编号等信息,由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环节扣除。也可以在年终向税务机关提供资料,通过汇算清缴享受扣除。

问: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扣除方式是什么?

答:对学历继续教育,采取凭学籍信息定额扣除方式。纳税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姓名、纳税识别号、学籍、考籍等信息,由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环节扣除,也可以在年终向税务机关提供资料,通过汇算清缴享受扣除。

问: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支出,可在多长期限内扣除?

答: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结束的当月,但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

问:纳税人因病、因故等原因休学且学籍继续保留的休学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是否连续计算?

答: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48个月包罗纳税人因病、因故等原因休学且学籍继续保留的休学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期连续计算。

问:纳税人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需保留哪些资料?

答:纳税接受学历继续教育,不需保留相关资料。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当留存相关证书等资料备查。

问:没有证书的兴趣培训费用可扣除吗?

答:目前,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范围限定学历继续教育、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上述培训之外的花艺等兴趣培训不在税前扣除范围内。

问:纳税人终止继续教育是否需要报告?

答:纳税人终止继续教育,应当将相关变化信息告知扣缴义务人或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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