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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青光镇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温馨提示 [打印本页]

作者: 静枫6656    时间: 2023-7-20 07:59
标题: 青光镇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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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居民医疗保险漏缴的居民们,今年8月31日前仍然可以补缴,次月1日生效,早补早受益,早补有保障。

人人参保、小投入、大保障!2023年居民医保个人缴费低档每年350元,政府补贴610元,个人缴小头,政府补大头!可享受门诊报销待遇封顶4000元,住院报销待遇封顶25万元。

参保人群及参保方式。我市户籍人员和持有居住证流动人口均可参保。首次参保本市户籍人员可持户口本或身份证,流动人口可持居住证或居住证登记凭证,到青光镇人民政府一楼办事大厅进行参保登记后缴费,以前有参保登记记录的可直接手机操作缴费。

咨询电话:26950789

图文:公共服务办

编辑:闫   杨

校审:王婷婷

终审:骆   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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