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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连抽学生耳光,是否涉嫌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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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 发表于 2019-12-20 14:10:4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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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
2019-12-20 14:10:43 2672 0 看楼主
  老师一直以来都是承担着教书育人的形象的,在社会中的地位也是较高的,因为是老师们年复一年的为国家为社会培养着输送着人才,但是总有些老鼠屎败坏了老师的形象,随意的对学生进行殴打,一点职业道德都没有,德不配位凭什么当老师?老师打学生是合法的教育手段还是违法的行为?让我一起来看看吧。

  一、教师连抽学生耳光,是否违法

  具体案情:西安市华清园实验小学六年级某班的学生家长群里传出一段老师打学生的视频。视频显示,一位女老师在讲台旁训斥一名男生,该学生疑因在同学家留宿未告诉家长,家长便联系了老师。随后,视频中的女老师让男学生把教室门关上,右手揪着他的耳朵,把学生拉到门后的墙角,连打了多个耳光,视频中能清晰地听见响亮的耳光声。随后,杨老师被公安浐灞分局辛家庙派出所民警带走。

  公安浐灞分局辛家庙派出所、浐灞区教育局工作人员正在学校调查情况。刘姓副校长说,警方和教育部门第一时间介入调查,对杨老师作出停职处理,并启动应急机制,对被打学生进行心理干预指导。校方正在对全校教职工进行师德师风检查,并连夜做师德师风教育。目前家长在派出所与杨老师达成和解,校方也将配合各个部门做好后续各项工作。



 律师回复: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教育法,作为校内监护人,老师体罚学生已经涉嫌违反 《教育法》及《未成年人保护法》。

  现将一些相关法规和文件叙述如下:《未成年人保护法》第49条规定:“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监护人有权要求有关主管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63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或者变相体罚,情节严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21条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有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教师法》规定“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要给予教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老师动手打学生学校是否要承担责任

  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在学校期间如果老师打学生,如果致学生轻伤以上,老师将要受到刑法处罚,民事赔偿是按人身损害计算,由学校承担赔偿责任。

  看到这里,?小编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每个老师都是希望自己的学生能够成材的,但是一定要讲究方式方法,针对不同的学生要因材施教,是需要耐心的,不能随意的打骂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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