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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在餐厅摔倒,夫妻俩要求商家补偿2万元,原因竟是因为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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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贱得,别致。 发表于 2018-12-18 15:47:2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楼主
贱得,别致。
2018-12-18 15:47:28 3610 1 看楼主
餐厅作为人们吃饭的一个公共场所,顾客来到店里吃饭就是消费者,那么商家就有义务保证顾客的安全,如果商家已经尽到了安全保障的义务,那商家就不消承担和补偿责任。近日,在贵州省贵阳市,一对夫妻在餐厅吃饭的时候,因为地面太滑导致女方摔在地上,人虽然没有什么大碍,但是戴在手上价值23000元的玉镯却开裂了。



在前几日,王先生和妻子来到一家快餐店吃东西,夫妻俩正准备离开的时候,此时有一名店员正在拖地,因为地面太滑,导致王先生的妻子不慎摔倒了在地上,人虽然没事,但是手上的玉镯却摔裂了,双方在补偿的事宜上产生了巨大不合。价值23000元的玉镯,有流水、有发票,但是商家表示只愿意补偿1000元。

王先生讲述,当时和老婆在这里吃饭,当时在这吃饭的顾客还蛮多的,店员他们在拖地,拖地的话必定就很滑,媳妇就叫店员先不要拖了,因为现在还有人在吃饭,人容易滑倒。



话刚说完,结果真的就出不测了。从监控视频中可以看到,店员此时正在过道拖地,王先生妻子在走的时候刚好路过,因为地面太过于湿滑,她直接摔倒在地上。

小编看了数次的监控回放,认为她真的是因为地面滑,才不小心摔倒的,并不像是“碰瓷”。



变乱发生后,夫妻俩找到商家要求补偿。王先生讲述,这个手镯是有流水、有发票的价值23000多块钱,是本身通过正规渠道买来送给妻子的,他要求商家按照手镯的原价进行补偿。但是商家方面并不接受王先生的补偿要求。

商家表示,只愿意补偿1000块钱给王先生,还表示这个手镯还不必然就是在他的店内摔坏的。



据记者了解到,目前双方协商补偿的事宜僵持不下,但王先生表示将会走司法程序来维权。

11月25日,小编对于这件事询问了相关的律师,律师表白:“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办理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比如你店里地面湿滑使顾客摔倒就要承担责任。”



小编觉得,竟然是公共场所那就应该放一个“小心地滑”的标识,店员在多位顾客的用餐时间来拖地,这根本就不合理,并且王先生妻子提醒过店员先不要拖了,但是店员依旧我行我素,导致2万元的“变乱”的发生。做为商家,说话却如此不负责任,还想用1000块钱证明王先生是否是“碰瓷”的,要是换做正常人谁能忍得下这口气,商家既不肯承认错误,又不肯意补偿,还暗示着污蔑人,小编非常支持王先生走司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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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A。 发表于 2018-12-18 15:48:02 | 只看该作者
沙发
A。
2018-12-18 15:48:02 看楼主
知道拖地路滑还不小心走路,镯子去鉴定吧,值多少钱在跟店家商量怎么补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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