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会员登录 立即注册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近四成网络外卖商家证照不公示?“美团”“饿了么”被约谈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liangxiaojing 发表于 2018-12-14 11:38:1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楼主
liangxiaojing
2018-12-14 11:38:17 3250 1 看楼主
深入调查 结果令人瞠目


本年10月,茂南区人民检察院对辖区内“美团”“饿了么”两大网络餐饮办事平台上的商铺进行了抽查,调查结果令人瞠目咋舌。










在随机抽查的部分入网商家中,“美团”超过35.2%、“饿了么”超过50.9%的商家不按规定公示相关证照,两大网络餐饮办事平台合计近四成商户证照不全。此外,大部分没有按规定在网上公示“笑脸”等级及缺少餐饮办事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办理信息。
其中不乏销量“名列前茅”的网红店,均存在如是食品安全隐患。














△以上为网络餐饮平台上规范与不规范公示食品安全
档案信息的商户示例


“美团”“饿了么”作为网络餐饮办事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存在入网审核不严、未按规定进行信息公示等行为,不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网络餐饮办事食品安全监督办理办法》相关规定,侵犯了消费者知情权
同时,因为审核不严,部分无证、无照商家生产的不合格食品得以借助网络平台流向广大群众餐桌,导致存在严重的食品安全隐患
联合约谈 责令限期整改


按照调查显示线上餐饮销售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近日,茂南区人民检察院向区市场监督办理局以公开宣告的方式送达检察建议,并联合区市场监督办理局集中约谈了“美团”“饿了么”两家网络餐饮办事第三方平台茂南站点负责人。
该院民行科全体干警以及区市场监督办理局局长蔡流德、副局长邓亚武以及茂南各市场监督办理所相关业务负责人共27人参与了现场约谈会。




















会上,茂南区市场监督办理局蔡流德局长向两家网络餐饮办事第三方平台负责人通报了该院对两家平台的调查结果,要求网络餐饮办事平台按照检察建议,落实网络餐饮办事第三方平台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七日内排查并清理下架无证无照经营商家,将整改情况及时反馈给区市场监督办理局,并做到以下几点:
1.确保入网餐饮办事商家都有实体经营门店,杜绝“幽灵餐厅”。
2.确保入网餐饮办事商家营业执照、食品安全许可证、量化分级信息等资料公示到位。
3.确保入网餐饮办事商家的食品容器、餐具等清洁无毒,送餐环节餐饮食品不受污染。
“食品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的身体健康和家庭幸福,网络餐饮办事第三方平台应当以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健康食品为目标,履行好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在法律框架内,依法依规经营,才能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针对线上餐饮“鱼龙混杂”等乱象,茂南区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负责人吴杰向“美团”“饿了么”两家平台代表强调。








民事行政检察科负责人 吴杰
希望“美团”“饿了么”两家平台代表主动接受区市场监督办理局的监督检查,并以此为契机,主动沟通协调,认真整改落实,实现企业方与监督机关的双赢、共赢,从而确保网络餐饮办事业良性有序发展,食品安全市场主体责任落实到位,这也是我们检察机关想要达到的监督效果。


<strong>










“美团”“饿了么”负责人均表示,将加强办理,严格入网把关,按照区市场监督办理局和检察机关的要求,排查本平台内入网商家证照公示情况,在规按时间内下架无证无照商家,及时反馈整改情况,确保网络餐饮办事食品安全,为茂南区老百姓提供安全可靠的食品。










食品安全“牵一发而动全身”
关乎我们每一个人的安全与健康
茂南检察在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方面
持续发力
充分发挥在食品安全领域的检察公益诉讼本能机能
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深入调查
打响“舌尖保卫战”
把好茂南百姓“入口关”
用实际行动建起了食品安全“绿色屏障”
让群众能够真正地吃得安心、吃得安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沙发
墨雨萱儿 发表于 2018-12-14 11:39:10 | 只看该作者
沙发
墨雨萱儿
2018-12-14 11:39:10 看楼主
确实有很多无牌商家和小作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返回列表

liangxiaojing 当前离线
青铜会员

查看:3250 | 回复:1

关于我们  |   侵权投诉受理  |   联系我们  |   Archiver  |  
免责声明:邳州信息网所有言论只代表发表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
Copyright © 2009-2025 pzxxw.com 版权所有:邳州金银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苏公网安备 32038202000401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