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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出游“防坑”指南,远离不良商家“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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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怪兽 发表于 2018-11-9 17:28:0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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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怪兽
2018-11-9 17:28:04 3687 0 看楼主


国庆长假临近,外出旅游高峰将至。消费者在旅游购物时应学会识别商家促销“套路”,谨防虚假宣传、“霸王条款”等,理性消费,主动维权。



提示一:促销式样多,仔细辨广告

规范的旅游广告,须注明旅行社的名称、许可证号、地址等翔实内容。不规范的广告往往缺少上述内容,仅冠以“某某假期”“某某之旅”“某某旅游咨询公司”的名称。

提示二:出游认资质,报名看证照

参加旅游团报名时要注意查看旅行社的“照”和“证”,即工商部门颁布的营业执照和国家旅游局或本地旅游办理部门颁布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许可证须载明许可证号码、旅行社名称、营业场所、许可经营业务、质量保证金数额和许可证有效期等内容。出境游是特许经营的业务,在参加出境旅游选择旅行社时,要确认旅行社的经营范围,不要到未获经营出境旅游业务资质的旅行社和其他机构报名出游,以免自身权益得不到保障。

提示三:合同是根本,发票不成少



按照我国有关法规规定,旅行社安排旅游者旅游时,应当与旅游者订立书面旅游合同。合同对旅游内容、费用、退团、合同变换以及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都有明确规定。旅游者应对合同的条款仔细阅读,对于一些容易引发纠纷的事项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如:购物的地点和次数、住宿的标准、交通工具的标准、餐饮的次数和标准等等。合同、发票或收据都是重要证据,游客在缴纳费用后,应要求旅行社开具由税务部门印制的发票,并妥善保留好,日后一旦发生纠纷,可作为凭证。

旅游价格并非越低越好,报名签约时应明白团费价格构成,自费旅游项目的内容和价格应在合同中明示。旅行社和导游都不得强迫旅游者购物,购物活动(包罗地点和次数)应在合同中明示,行程计划安排之外的购物活动,旅游者有权拒绝参加。

提示四:消费要理智,守法最重要

旅游者要依法维护权益。旅游者须遵守我国及相关目的地国家的法律和法规,参加自费项目不要违法,在旅游过程中不要参加黄、赌、毒活动,若参与这些活动造成的任何问题,后果都由旅游者本身负责,不要轻信本地地接社导游出示的供游客选择的所谓某国某地旅游部门保举的“自费项目表”。

旅游者在旅游途中出现办事质量问题,可与旅行社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在完成行程后到出游报名所在地的市、区(县)旅游质监部门投诉。旅游质监部门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投诉时效为90天,旅游者也可以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问答

一、遭遇不法"旅行社",旅游者该怎么办?

按照《旅行社办理条例》的规定,经营旅行社业务,必需向旅游行政办理部门申请。经旅游行政办理部门批准,并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办理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未经旅游行政办理部门审核批准的,属不法经营旅行社业务。



按照《导游人员办理条例》第九条规定,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必需经旅行社委派,导游人员不得私自承揽或者经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承揽导游业务,进行导游活动。导游人员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受雇于不法经营者进行导游活动,依据《导游人员办理条例》第十九条之规定,应该对导游人员进行行政处罚。

如果涉及到补偿要求,建议通过司法程序解决,这是因为:

(一)对不法经营旅行社业务者,依据《旅行社办理条例》的规定,旅游办理部门只能对其实施行政处罚。如果责令其对旅游者进行损害补偿,本色上认可其是合法经营者。

(二)由于该起损害补偿是由不法经营者造成的,那么,本案属于公民之间的损害补偿不属于旅游办理部门管辖,应当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司法程序得以裁判。

二、外出旅游应如何选择保险组合



一是旅游救助保险,这类保险是国内各保险公司遍及开办的险种,是保险公司与国际救援中心联合推出的,游客无论在国表里任何地方遭遇险情,都可拨打电话获得无偿的救助。

二是旅客不测伤害保险,这类保险主要为游客在乘坐交通工具出行时提供风险防范办事,保险期限从检票进站或半途上车上船开始,一直到游客检票出站或半途下车下船。游客应该意识到本身何时处于保险状态中,出险后才能及时向承保的保险公司索赔。

三是对于参加探险游和惊险游的游客,最好购买旅游人身不测伤害保险,这类保险每份保险费为1元,保险金额最高可达1万元,每位游客最多可买10份。保险期限从游客购买保险进入旅游景点和景区时起,直至游客离开景点和景区。这类旅游保险是由国家旅游办理部门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加以约束的强制性保险,游客在跟随旅行社出游时,必然要明确本身应获得的保险权利。

四是住宿的游客还可以购买住宿游客人身保险,这类保险每份1元,从住宿之日零时起算,保险期限15天,期满后可以续保,每位游客可以购买多份。

三、怎样写旅游投诉信

写旅游投诉信应本着真实的原则,如实的反映情况,按照1991年国家旅游局颁布的《旅游投诉暂行规定》,旅游投诉信应包罗以下几部分:

一、投诉者的姓名、性别、国籍、职业、单位(团体)名称、地址、联系电话。

二、被投诉者的名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三、投诉的事实与理由。

四、具体补偿要求。

五、与事实有关的证明材料,如合同、传真、机船车票、门票、凭证、发票等。



写投诉信应本着真实的原则,如实的反映情况,按照1991年国家旅游局颁布的《旅游投诉暂行规定》,投诉信应包罗以下几部分:

1、投诉者的姓名、性别、国籍、职业、单位(团体)名称、地址、联系电话。

2、被投诉者的名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3、投诉的事实与理由。

4、具体补偿要求。

5、与事实有关的证明材料,如合同、传真、机船车票、门票、凭证、发票等。

别的,投诉者应该按照被投诉者数提出旅游投诉信副本,并依法在投诉过程中提供新证据。旅游投诉是庇护自身合法利益的手段,是旅游办理机关处理旅游质量等问题的行为。

温馨提示

※ 出游前准备

1、出门前请带好有效证件(如身份证等),并告知家人出游计划,保持通讯畅通,以便随时联系。

2、乘坐交通工具,请看清车站、码头、机场名称及出发时间,并再一次确认是否带好有效证件,儿童请带好户口簿或出生证原件。建议您提前提前120分钟到机场,并办妥安检等相关手续。

3、出游前请留意旅游目的地天气情况,适当增减衣服,并带好雨伞。请选择软底舒适的鞋子,登山请选择防滑旅游鞋,女士不穿裙子、高跟鞋。

4、整理好个人旅游用品及常用药品(如晕车药、止泻药)、请带好防晒霜、太阳镜等。出门旅游请勿携带贵重物品和大量现金。

※ 旅途安全

1、乘坐飞机或火车等交通工具,按国家有关规定不能携带易燃易爆物品;携带小刀、液体等物品乘坐飞机,请办理行李托运,并保管好托运行李票;在公共场所不给陌生人托带行李;在整个旅游行程中保管好往返车票或机票,以备查票。



2、乘坐汽车旅游,在车辆行驶过程中请勿在车厢内擅自站立、行走;儿童必需有座位;请爱护车辆设施设备,不在车厢内吸烟,保持车厢内环境清洁。

3、在整个旅游过程中做到走路不不雅观景,不雅观景不走路,听从导游人员的指挥安排,不得擅自进入景区内的危险区域或禁止游览区域。

4、较贵重物品(现金、证件、相机等)请随身携带,请勿遗忘在景点、餐桌、购物商店、小摊上。

5、游客在旅游过程中应尊重旅游地的风土人情和民族习俗,维护环境卫生,遵守公共秩序,庇护生态环境和文物古迹,尊重他人,以礼待人。

6、游客应遵守团队纪律、配合领队、导游工作。因自身疾病等原因不能随团前行,需书面申请并经领队、导游签字同意,如未经书面同意而擅自离团,所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失,旅行社概不承担责任。旅游行程外出游请结伴同行。

7、游客应遵纪守法,遵守交通规则,警惕上当被骗,防止被偷被抢,不参与赌博,吸毒,不涉足色情场所。

8、未成年人参加旅游活动,须事先征得旅行社同意,并由法定监护人伴随出游。监护人负责未成年人在旅游过程中的安全问题。

9、中老年人尤其是患病者参加旅游,须如实向旅行社提供健康信息,并按照本身的健康状况量力而行。如游客感觉身体不适,请马上告知导游。因中老年游客身体原因产生的一切后果与责任,旅行社概不承担。

※ 食宿须知

1、入住宾馆房间时请先查看客房物品清单,如发现缺少,及时与导游和客房办事员联系。

2、请仔细辨别酒店、客房内的物品是否为有价物品。除客房内一次性用品外,酒店物品请勿随意带走或损坏。

3、使用客房内收费物品或收费电视等,请看清价格后再使用。

4、各地宾馆设施均有差异,如浴室内无防滑垫,洗澡时请特别注意安全,防止滑倒;白叟冬季洗澡时间不宜过长。

5、游客品尝本地美食,请按照自身肠胃情况而定,注意饮食饮水卫生,切勿暴饮暴食。

6、旅游胜地、小商云集,请勿跟拉客者去排档或饭店用餐,以免被宰。

7、在室内游泳池游泳时切忌跳水,游泳过后勿食水果。

※ 消费购物



1、游客消费购物需慎重辨别,看清物品,若无意购买请勿讨价还价,以免发生争执。

2、购买小物品时避免用大额现金,找零请当面看清真伪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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