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 苏 省 邳 州 市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本院于2020年8月18日立案受理债权人江苏邳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邳州大通物资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06年10月16日,注册资本100万元,经营范围:石膏、钢材、果品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已停产,涉多个执行案件)破产清算一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本院决定以公开竞争方式选任管理人。现就选任管理人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凡已经编入2020年度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管理人名册,并承诺保证与债务人及其关联企业无《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二十三条、二十四条规定情形的社会中介机构,均可报名。不接受个人报名。 二、报名地点:邳州市人民法院民二庭。 三、报名方式及需提交的资料:采取现场报名,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报名。同时提交管理人资质、执业责任保险、工作方案(包括团队实力、从业经验、工作构想及管理人报酬收取等)及主要业绩等材料。 四、产生方式与规则:本院临时抽调破产合议庭人员、分管院长、纪检等组成评委会,由评委会投票择优选出1家、确定备选1家。 联系人:邳州法院民二庭306室谢军强 联系电话:0516-68970097、13775855807 邳州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