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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期间,夫妻一方是否可行使婚内探望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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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为股票卖出矩
2020-12-7 14:20:44 8053 0 看楼主
案例:甲乙系夫妻关系,双方经常因琐事发生争吵,女方一气之下带女儿回娘家居住,并拒绝男方及其父母探望女儿。男方该怎么办?

我国婚姻法目前只规定了离婚后父母对子女的探望权,但是并未对婚内探望权进行立法。

婚姻法第38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许多夫妻在婚内出现情感纠纷后,大多带孩子一走了之,为了后续争夺抚养权,不惜“抢孩子”“藏孩子”,拒绝对方探望孩子。这种行为,对子女的健康成长不利,可以说,成年人为了自己的利益,让孩子成了婚姻破裂的牺牲品。

那么,分居期间,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是否可以行使婚内探望权?

我们来看两个案例:

一、夫妻曾起诉离婚未果,一方阻挠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另一方可以就探望权问题再次起诉——韩跟谋与董莹探望权纠纷案

本案要旨:父母双方均有抚养子女的权利。在夫妻起诉离婚未果分居期间,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对于一方行使探望权,另一方不予配合进行阻挠的,可以就探望权问题再次提起诉讼,法院对此应作为新的案件审理。

案号:(2011)西民一终字第01149号

审理法院: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来源:《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参阅案例》,阎庆文主编,法律出版社2014年出版

二、胡文华诉马玉涛探望权纠纷一案

本案要旨:夫妻分居后,对子女的抚养应从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由夫妻双方共同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及子女的实际情况来决定。抚养权作为一种亲权,是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当然包括分居期间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探视子女的权利。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义务保障子女的健康成长。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案号:(2017)辽0181民初788号

审理法院:新民市人民法院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因此,分居期间,夫妻双方应从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本着子女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友好协商探望时间和方式,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有义务协助另一方探望子女。切勿为了争夺抚养权而拒绝另一方探望,或者以探望为由,藏匿孩子,激化矛盾,对子女来说,更是有弊无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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