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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涿州人 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工作开始了!另有社保、考试、网课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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邳州零距离
2022-11-23 10:13:48 3252 0 看楼主




01

医保缴费

尊敬的城乡居民朋友们:

您们好!保定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工作开始了!为了保障您能及时参保并享受医保待遇,请您仔细阅读以下内容,并及时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一、缴费时间要记住

保定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期为2022年11月至12月底。每月1日—25日为缴费期,26日至月末为费款结算期,不办理缴费业务。

二、缴费标准有变化

普通城乡居民2023年度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350元,各级财政又为每个参保人至少补贴610元。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脱贫人口等特殊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参保资助。

缴费提高的主要原因,是因为随着医疗技术和服务水平的发展,原来的筹资水平已无法满足群众对医疗保障的需求,需通过同步提高个人缴费和财政补贴标准,提升群众待遇保障水平,促进医疗保险可持续发展。

三、报销比例跨台阶

目前,保定市城乡居民政策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0%左右,是新农合建立之初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30%的2倍多。

四、待遇水平再提高

居民医保筹资水平提高,主要用于提高参保人的待遇水平。

(一)普通门诊待遇

1.提高门诊统筹待遇水平。从2023年1月1日起,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100元提高到200元。

2.扩大门诊统筹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范围。门诊统筹使用范围扩大到全省医疗机构。参保居民在市域内所有城乡居民定点医疗机构均可门诊就医报销;到市域外已开通门诊异地就医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也可以结算报销。

(二)门诊慢特病待遇

1.提高门诊慢特病待遇水平。从2023年1月1日起,起付标准由800元降低至500元,报销比例由60%提高至70%。

  2.门诊慢特病认定更便捷。参保居民可以在“河北智慧医保”微信小程序进行申报,定点医疗机构专家评审认定通过后,即可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

(三)住院待遇

1.省内就医无异地。参保居民在省内已开通异地就医资格的医疗机构住院,无需备案,享受同城待遇。

2.跨省异地就医待遇进一步提升。2023年1月1日起,对省外异地住院政策进行调整,一级、二级和三级医院起付标准由原来2500元分别调整为300元、600元和2000元,报销比例由原来50%分别调整为80%、65%和55%。

3.共享京津冀协同发展成果。自2022年10月1日起,在京、津已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资格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均可就医,备案后享受同等待遇,不降低报销比例。

(四)医疗救助

1.参保资助。今年特困人员继续实行全额参保资助,脱贫人口、低保对象、易返贫致贫人口实行定额资助。

2.全市统一医疗救助政策。脱贫人口仍然延续之前的救助政策;特困人员、低保对象无起付线,年度按照70%救助,限额1万元;边缘易致贫人口起付标准2500元,年度按照67%比例救助,限额1万元;因病致贫患者也可享受医疗救助,年度按照67%比例救助,限额1万元。省域内就医的,对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过高的实施重特大疾病救助,起付标准18000元,年度按照70%比例救助,限额2万元。

(五)“两病”纳入保障范围

享受高血压、糖尿病“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待遇的参保居民,在全省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可享受“两病”待遇,报销比例为50%,不设起付线,最高报销限额,高血压为225元/年/人,糖尿病为375元/年/人。

(六)医药服务

1.基本医保药品品种稳步增加。2018年以来,医保药品目录内的西药和中成药数量增到了2860种。其中,国家谈判议价将250种新药纳入目录,平均降价超过50%。

2.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降低。推行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药品耗材价格大幅降低,切实减轻了患者就医费用负担。

五、缴费方式慢慢瞧

保定市推行“微信缴费为主,其他缴费方式为辅,税务大厅兜底”的缴费模式。

(一)新参保人员缴费

到所属社区或者村办理参保登记后,登录“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缴费;或者登录“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进行信息填写和缴费。

(二)已参保人员续费

1.微信缴费:查找关注和登录“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在业务办理-社保缴纳-个人社保缴费模块,输入身份证号码,可以给自己和家人缴费。

  2.其他缴费方式:缴费人还可以使用微信城市服务、微信生活缴费、支付宝市民中心、便民缴费自助终端、“冀时办”手机APP、云闪付APP、河北省电子税务局网页版、河北省税务局手机APP、河北移动手机APP、保定农商银行微信公众号等缴费方式进行参保缴费。

3.税务大厅:对于不能使用前两类缴费方式缴费或其他原因造成不能正常缴费的,也可以到各级税务大厅现场办理。

(三)新生儿参保缴费

自出生之日起180天内,由监护人及时到所在村组(社区)或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和缴费,即可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如出生日期和参保登记日期跨年的,可同时缴纳两个年度的费用后,从出生之日起发生的医疗费用均可按规定予以报销。



02

养老保险

近日,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个人养老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开立以及相关业务的监管等要求。

银保监会明确,个人养老金业务,是指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市场化运营、政府提供政策支持、实现养老保险补充功能的业务。

银保监会法规部处长 周兰领:首先参加人要到银保监会确定的商业银行开立资金账户,这个资金账户是专用特殊账户,开立人开立账户只能用于买个人养老金产品。开立账户后,按照自愿原则,可以购买储蓄产品,也可以购买监管机构确定的理财产品、保险产品、基金产品等。

银保监会还明确,资金账户具有唯一性,也就是说,个人养老金业务的一个参加人只能选择一家符合条件的银行开立一个资金账户,不能在多家银行分别开立资金账户。

商业银行对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免收年费、账户管理费、短信费、转账手续费。

参加人每年向资金账户中缴纳个人养老金的上限为12000元,不允许超额缴费。

达到国家规定的领取条件前,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封闭运行,也就是说只能往里缴存,不能提前支取。

银保监会法规部处长 周兰领:具体的次数、金额由参加人自主决定。可以分成每个月1000元,也可以一次12000元,完全由参加人自主决定。

03

考试公告

2022年下半年

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申请毕业公告

我省2022年下半年考生申请毕业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已注册考生直接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自考信息系统”,http://zk.hebeea.edu.cn)点击“申请毕业入口”申请。
未注册考生登录“自考信息系统”后,须先进入“考生注册入口”完成注册,再申请毕业。
一、申请毕业流程及要求(一)网上注册、申请毕业时间11月26日-30日(8:00-22:00);(二)确认和提交材料时间11月26日-30日(9:00-11:30,14:00-17:00)和12月1日(9:00--11:30);(三)电子比对结果公布时间12月6日17:00(登录“自考信息系统”点击“毕业电子比对结果”栏目查询);(四)审定结果发布、复核以及证书领取时间1.发布时间:2023年1月8日17:00;2.复核时间:毕业审定结果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考生如对结果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到市教育考试机构申请复核,逾期不予受理;3.证书领取时间:以各市教育考试机构公布时间为准。
二、申请毕业注意事项(一)考生须按《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细则》规定申请毕业。(详情查看“考籍管理工作细则摘要”)(二)考生应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毕业申请、确认和提交材料等毕业手续,逾期不予受理。(三)考生须认真核对“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信息确认单”内容并签字确认。(四)考生的“居民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需确保在本次毕业业务办理期间(2022年11月-2023年1月)有效,即将过期的材料请考生及时更换,以免影响毕业。(五)我省使用“学信网”在线进行学历核查。学历核查未通过的考生,根据提示要求准备材料。(详情查看“申请毕业有关规定”)考生提交的材料须确保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提交虚假材料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处理。(六)考生要密切关注当地疫情形势及相关防疫要求,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建议考生非必要,不跨区域申请。因受疫情影响等特殊情况无法正常办理的考生,可向市教育考试机构申请办理。(七)考生办理业务时需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主动配合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等,同时还要配合报考点做好其他防疫工作,对拒不配合者严禁进入报考点。

04

防疫须知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2023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河北考区新冠疫情防疫须知

各位考生:

为确保中央机关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河北考区笔试顺利实施,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当前疫情形势,结合国家和河北省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考生须在笔试前8天申领“河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河北健康码”申领方式为:通过微信、支付宝搜索“河北健康码”小程序,自动生成个人“河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申领方式为:通过微信、支付宝搜索“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小程序,获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有“5天内疫情所在县(市、区)或陆地边境口岸城市旅居史”的,通过河北健康码“涉疫风险自报”如实填报相关情况。

建议考生考前8天持续关注个人“河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如有异常(比如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弹窗等),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按相关要求执行。

(二)考生在备考期间,要做好自我防护,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不前往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应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人员接触,注意加强途中防护如优先采取步行、自行车、私家车等出行方式,乘坐公共交通时应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及时洗手或使用免洗消毒液,以健康身体状况参加笔试。

(三)考生应随时关注国内疫情权威信息,根据个人健康监测和行程情况,做好参考准备。

1.考前8日内无国(境)外旅居史,考前8日内无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考前7日内无国内疫情高风险区旅居史,考前7日内无国内疫情低风险区旅居史,或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但已完成“三天两检”核酸检测。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

(1)河北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持每科目开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报告、电子报告均可,时间计算以核酸采样时间为准,下同)、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可参加笔试。

(2)考前8天有发热、干咳、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须到医院发热门诊进行鉴别诊断、排除新冠肺炎感染风险,持笔试前48小时、24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2次核酸检测证明间隔24小时以上),河北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可参加笔试。笔试当天,上述发热、咳嗽等症状未消失的,经考点卫生防疫专业人员排查无疫情传播风险、研判评估可以参加笔试的,安排到隔离备用考场参加笔试。

(3)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现已按规定完成隔离治疗、解除隔离和医学观察的考生,应当主动向考区所在地考试机构报告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笔试当天,河北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持每科目开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可参加笔试。

2.近期有国(境)外、国内疫情高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自入境或离开国内疫情高风险区之日起计算,至考前已按规定完成集中隔离、居家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的,持每科目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河北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可参加笔试。

3.在治疗期、集中隔离、居家医学观察和居家健康监测的涉疫风险人员,不得参加笔试。

河北健康码非绿码,以及按照前款提示无法提供相关健康证明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

4.考生在笔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由考点卫生防疫专业人员进行初步诊断,视情况安排到隔离备用考场参加笔试,或者立即采取隔离措施,送往定点医院进行医治。

(四)考生需自备医用外科口罩(按半天1支准备,禁止佩戴带有呼吸阀口罩)、消毒湿巾。

(五)提倡积极接种疫苗并按时完成全程免疫。

(六)考生在打印准考证前,应仔细阅读笔试相关规定、防疫要求,并自行打印《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和2023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公开选调公务员河北考区考生健康状况承诺书》(每场考试1份,见附件)。

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等事项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以及伪造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本须知发布后,疫情防控政策若发生变化,以考点所在地最新防疫规定为准。

二、笔试期间

(一)考生应至少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主动配合考点进行防疫检测、身份核验。通过体温检测区、身份验证区、候考区等候、上卫生间等环节时,应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有序排队等候,防止拥挤聚集。

(二)考生进入考点(场)时,请自觉出示“河北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提交《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和2023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公开选调公务员河北考区考生健康状况承诺书》(每场考试1份),同时按考场规则要求持纸质版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入场。

(三)进入考点后,需全程佩戴符合防护要求的口罩(建议佩戴医用外科口罩),仅在入场核验身份时可以暂时摘下口罩。在笔试过程中,考生如出现发热、干咳、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异常症状的,应立即向监考人员报告,按防疫相关程序处置,考生须配合并服从管理。

(四)所有考生从专用考试通道进出考场,避免和无关人员交流。

(五)所有送考、陪考人员及车辆一律不得进入考点。

三、注意事项

考生应当了解知悉疫情防控政策,增加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考生应密切关注居住地和考区所在地疫情情况,自本须知公布之日起,第一时间了解考区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合理安排到达考区所在地行程,按照要求开展核酸检测,保持健康码正常。

本须知发布后,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和规定的,将另行公告通知。请广大考生务必每日关注疫情防控最新要求、河北省人事考试网发布的相关信息,并保持手机畅通。疫情防控有关政策如有调整,以新发布的通知为准。

附件: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和 2023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公开选调公务员河北考区考生健康状况承诺书

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2年11月21日

05

专家提醒

上网课时

孩子的眼睛应距离屏幕多少厘米?

对用眼环境有什么要求?

课后休息怎么做?

带着这些问题

来看眼科专家给家长和孩子支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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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河北新闻网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编辑丨卢浩

责编丨冯颖

监审丨谢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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