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邳州这位司机不害怕吗?这开的是车吗?明明是“炸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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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南黑天家 发表于 2020-1-14 14:43:0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楼主
南黑天家
2020-1-14 14:43:09 4671 0 看楼主
年关将至

走亲访友,置办年货

可以说是很重要的事情

过节的味儿必须得有









可是如果在车里放进这些不该放的东西

不仅会威胁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还会被警察蜀黍抓走!









平安春运




2020年元月12日20时许,邳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岱山中队民警在G311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巡逻检查。在赵墩加油站路口,民警发现号牌为苏C6**79的轿车形迹可疑,遂上前进行检查。结果打开车门后,民警发现车内满载烟花爆竹。

经检查确认,驾驶人聂某无法出示危爆品运输的相关手续,涉嫌非法运输危险品。

民警依法将车辆及物品扣押,并第一时间移交至碾庄派出所。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打交道可不是小事!一定要注意安全,遵守相关法律规定,运输时必须经过有关部门许可,取得相关资质。否则,后果会很严重,看看下面这些案例大家就知道了......




1




案例一

2013年2月1日8时57分,连霍高速三门峡义昌大桥处发生一起运输烟花爆竹爆炸事故,导致义昌大桥部分坍塌,车辆坠落桥下,造成13人死亡,9人受伤。









2




案例二

2016年1月15日,安徽省利辛县马店境内,一辆拉烟花爆竹的货车爆炸,现场震撼强烈,货车司机当场被炸出车外,被紧急送往医院急救。






警方提示:

烟花爆竹属易燃易爆危险品,国家对其有严格的管理规定,做好烟花爆竹销售、运输、储存等环节的安全工作十分重要。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列》规定,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将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春节临近之际

万家团圆之时

平平安安才是最重要的事情!






来源,平安邳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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