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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教师】有编有岗!邳州计划招收100名省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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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枫6656
2020-6-29 08:39:45 8214 0 看楼主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江苏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2015-2020年)》有关乡村教师补充的政策规定,省教育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省财政厅等五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全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16〕4号)及《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20〕7号)。为做好2020年我市省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招录工作,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培养目的

为我市乡村学校培养一批扎根农村、甘于奉献、一专多能、素质全面的本土化乡村教师。





七、服务年限

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毕业后,应在乡村学校任教并连续服务满5年以上。

八、参加考研或选调生的政策

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毕业后应严格按照协议回我市乡村学校任教。毕业前以及在服务期间内,不得报考全日制高一层次学历(自学考试、成人高考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除外。如考取“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脱产学习时间不计入服务年限,服务年限顺延)。如毕业当年或服务期内报考非全日制研究生,需征得任教乡村学校同意。

除可参加“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推免以外,各培养院校其他形式的推免计划、“三支一扶”、选调生等不可安排。鼓励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在职进行高一级学历(或学位)学习。

九、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在学期间参军服役

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申请参军服役时,要经邳州市教育局同意并解除定向委托培养协议后(不算违约),方可同意其参军服役,服役后按照有关规定转入相应专业,不再享受定向师范生的相关政策。

十、违约管理

邳州市教育局严格执行《定向就业协议书》,建立健全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履约动态跟踪管理机制,建立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诚信档案。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要严格履行协议,毕业后,如果未到岗任教或者未完成服务期限的,五年内不得报考研究生,未服务的期限内不能应聘江苏省内事业单位,并需缴纳违约金。未按期到岗任教的,违约金为在学期间省财政生均拨款费用的总和乘以1.5;未满服务期限的,违约金为在学期间省财政生均拨款费用的总和乘以1.5除以5乘以未服务的年限。

十一、咨询电话

(一)培养院校:

1.江苏师范大学:0516-83403064,83500009;

2.江苏第二师范学院:025-83758148,56226317;

3.南京晓庄学院:025-86178292;

4.盐城师范学院:0515-88233059;

5.淮阴师范学院:0517-83526789,83526555;

6.扬州大学:0514-87991290,87990521,87971626,

87971618,87990685,87990230。

(二)邳州市教育局:

1.组织人事科:0516-86626217,86626227;

2.招生办公室:0516-86220861。

来源 邳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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