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邳州这些地方土地要被征收啦!你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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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简简单单 发表于 2019-9-19 17:51:3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楼主
简简单单
2019-9-19 17:51:34 7460 0 看楼主
近日

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

2019年第四批次征收方案公告

邳城镇双庙村征地补偿公告

来看看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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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苏政地〔2019] 381号),徐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徐自然资规函〔2019〕111 号文件转发的《征收土地方案》,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对我市岔河镇黄石村,戴庄镇沙庄村,东湖街道前 沙沟社区、后沙沟村,炮车街道桃园村,运河街道庙山村、薛口村等征收补偿登记的复核,拟定了《征收补偿 安置方案》,该方案已经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邳政复〔2019〕32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 48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现将《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 如下:






二、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及青苗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单位:元







(二)青苗补偿费标准:
水田2900元/亩X0.5倍、旱田2600元/亩X0. 5倍,其他农用地参照临近耕地。
三、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按徐州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的通知》(徐政规(2019) 1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
四、征地补偿费用
邳州市2019年度第4批次村镇建设用地征地补偿款总计2753. 7461万元,其中土地补偿费1841. 2767万元, 社会保障资金(含安置补助费)895. 3824万元,青苗补偿费17. 087万元。
五、农业人员安置办法
被征收集体土地需安置农业人员共计96 A,农业人员安置办法按《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 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93号令)、《徐州市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徐政规(2014) 1号) 文件规定执行。
六、被征用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对本公告内容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19年9月26日前 以村委会为单位,书面形式送达邳州市国土资源局征地事务所。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的规定,对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如有争议,按有 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办理,不影响征地项目组织实施。


邳州市邳城镇双庙村征地补偿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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