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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老年人提个醒:购买保健食品用品或商品,别让不法商家忽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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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uyangqinfang 发表于 2018-12-16 17:14:5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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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uyangqinfang
2018-12-16 17:14:50 3334 0 看楼主
近日,辉南县市场监督办理局接到商品投诉案件增多,投诉者多为中老年人,且消费金额大、涉案人员多。老年人是一个特殊的消费群体,他们防范意识较弱、维权能力较低,于是成了一些不法商家忽悠、欺骗的对象,给老年人心理、身体、经济上造成了很大的损失,不少商家打着“健康牌、亲情牌、礼品牌”等方式实施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商品虚假宣传销售的欺诈行为,诱导老年消费者购买名不符实的保健品。辉南县市场监督办理局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老年消费者谨慎购买保健食品、保健用品或商品,避免上当被骗。




警示一:养生讲座不购物:一些不法商家打着养生讲座的旗号,忽悠老年人,对老年人以赠送鸡蛋、面条、酱油等小物品相诱惑,达到推销商品的目的,老年人不要随意在讲座上购买保健品、保健用品或商品等。应正确认识保健食品,保健食品是食品的一种,具有一般食品的共性,同时能够调节机体的功能,适宜于特定人群,但和药品不同,不能治疗人体疾病。目前市场上销售的保健食品外包装上有蓝帽子的标识和“国食健字G(J)200××或卫食健字(年份)第××号”两种形式的批准文号,其和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有明显区别。




警示二:无效退款难实现:一些不良商家为了推销保健品、保健用品或商品,不惜违反《广告法》《消费者权益庇护法》,在宣传中做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诱导消费者购买商品,承诺保证疗效无效退款,对此,老年人不该听信虚假、夸大宣传,避免上当被骗。请广大老年消费者有病进正规的医疗机构,接受医生的对症治疗,以免贻误病情。




警示三:专家忽悠不要上当:老年人有病在身,特别巴望专家、医生的指导,对他们的医嘱业深信不疑,但是要特别防范所谓的“专家”趁机向白叟推销高额保健品、保健用品或商品。




警示四:通过正规渠道购买保健食品:购买保健食品尽量到证照齐全、有固定经营场所的经营店购买。购买时,应仔细查看外包装上的标识标签,厂家名称、厂家地址、联系电话、生产日期、有效期限等是否标注齐全,要了解清楚产品的保健功能。每个保健食品的批准文号只能对应一个产品,如果在市场上发现一个批准文号对应多个产品时请务必谨慎,消费者可登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办理局网站(http://samr.saic.gov.cn/)“数据查询”一栏,查询产品的真实情况,也可到市场监督办理局咨询工作人员。




警示五:依法主动及时维权:消费者应通过正规渠道购买保健食品,不轻易通过各种网络渠道购买。购买保健食品要主动向商家索取购物小票、发票等购物凭证,养成良好的消费习惯。当您的消费权益受到侵害时,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12331进行投诉。

吉林日报社出品

策划:姜忠孝

作者:宋云红 李俊峰 石月

编纂: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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