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市2019年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邳州公安工作的需要,决定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警务辅助工作岗位:官湖派出所4人;港上派出所9人;土山派出所7人;新河、铁富派出所各3人;戴圩、八义集、议堂、四户派出所各2人;办公室文员1人;运河派出所1人(女性)。
二、招聘条件 1、政治合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男性,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 3、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 2001年7月17日至1984年7月17日期间出生),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4、办公室文员岗位要求:男性,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中文相关专业。有一定写作经验者优先。 5、 邳州市常住户口。 6、 符合条件的公安院校毕业生、部队退伍复员军人,将优先录用。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应聘: (1)、本人正被立案调查或有违法犯罪前科的; (2)、因违纪违规受行政、纪律处分,或被用人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 (3)、与原用人单位尚未解除劳动关系或存在劳动纠纷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债务纠纷或较大数额借贷担保的; (5)、家庭成员和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或正被立案调查; (6)、个人及家庭成员参加邪教等非法组织、非法活动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相关待遇 被录用后,与邳州市力源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的方式安排到邳州市公安局工作。工资待遇:工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其中包括个人应缴纳的“五险一金”)。统一配发服装。
四、招聘程序及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能素质测评、体检、政审、择优聘用等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9年7月18日至2019年7月27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3、报名地点:各辅警岗位的单位值班室 港上派出所 | 刘警官 | 15152012395 | 土山派出所 | 梁警官 | 18705223001 | 新河派出所 | 沈警官 | 15152021466 | 戴圩派出所 | 张警官 | 18761485123 | 铁富派出所 | 陈警官 | 15190797210 | 四户派出所 | 薛警官 | 13775851001 | 议堂派出所 | 娄警官 | 15298733593 | 八义集派出所 | 潘警官 | 15298746966 | 官湖派出所 | 张警官 | 18762228008 | 运河派出所 | 李警官 | 13775830110 | 办公室 | 冯警官 | 18762224568 |
4、7月26日,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市武装部南)三楼设招聘报名点。 报名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索引页和本人户口本单页)、退伍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报名时,交近期彩色免冠二寸照片2张。 (二)考试内容和方法 1、面试 面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2、体能素质测评 体能测评项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体能测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测试自备运动鞋、服装。 面试及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政审 体检合格的人员,将按照有关政审程序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聘用 经体检、政审合格,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相关手续。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间按80%发给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合格后,予以定岗;试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由邳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0516-86334841、86222886
邳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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