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大配套督查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苏政办发〔2022〕8号)要求,我办对全省各地推动“放管服”改革和数字政府建设工作进行了考核评价,现对推荐地区予以公示,具体名单如下: 南京市雨花台区、宜兴市、邳州市、常州市天宁区、张家港市、启东市、金湖县、扬州市江都区、句容市、泗阳县。 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27日至3月30日。公示期间,有何异议,请与省政务办联系。联系电话:025-83660107。
江苏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23年3月27日
信息来源: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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