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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漏缴?补缴政策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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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8 发表于 2023-6-14 10:18:34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楼主
05168
2023-6-14 10:18:34 3714 0 看楼主
日前,天津市医疗保障局文件《市医保局关于补缴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津医保办发[2023]33号)》,为做好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扩面工作,经研究,在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补缴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参保人员,自缴费次月起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相关待遇。









     去年交过的居民,扫码补缴今年2023年度费用,如扫码不能交,需要带户口本、身份证到街道大厅重新登记后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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