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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发布多条征地公告!看看有你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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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05168 发表于 2023-8-4 08:11:56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楼主
05168
2023-8-4 08:11:56 21345 0 看楼主


近日,云龙区、鼓楼区、泉山区、
贾汪区人民政府官网分别发布了拟征收土地公告,

哪些地块被征收?
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01
云拟征告〔2023〕9号



(上下滑动查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云龙区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五款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

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大郭庄街道办事处下河头社区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公告期限

本拟征收土地公告期限为2023年7月6日至2023年7月20日。

四、工作安排

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后,云龙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表》上对调查结果予以签名或盖章。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居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五、其他事项

自本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联系人:奚溪;电话:67072082。

特此公告。

附图: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政府

2023年7月5日



02
徐泉拟征告〔2023〕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

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七里沟街道三官庙社区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公告期限

本拟征收土地公告期限为2023年7月5日至2023年7月18日。

四、工作安排

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后,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表》上对调查结果予以签名或盖章。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五、其他事项

自本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联系人:郝锋;电话:0516-85806223。

特此公告。

附图: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政府

2023年7月4日



03
徐鼓拟征告〔2023〕17号



(上下滑动查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

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徐州市鼓楼区九里街道刘楼社区、琵琶街道殷庄社区、牌楼街道马场社区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公告期限

本拟征收土地公告期限为2023年7月3日至2023年7月18日。

四、工作安排

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后,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表》上对调查结果予以签名或盖章。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五、其他事项

自本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联系人:李森;电话:0516-87620901。

特此公告。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

2023年7月3日



04
贾拟征告〔2023〕14号



(上下滑动查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贾汪区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

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大吴街道鹿庄社区、潘安湖街道潘安村。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公告期限

本拟征收土地公告期限为2023年6月30日至2023年7月14日。

四、工作安排

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后,贾汪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表》上对调查结果予以签名或盖章。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五、其他事项

自本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联系人:李先生;电话:68386168。

特此公告。

贾汪区人民政府

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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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警匪片,事情发生在徐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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