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 公 告 本院于2021年3月23日立案登记申请执行人沈洪民申请徐州市鸿盛易得商贸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0年8月20日,注册资本300万元,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批发与零售。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涉多个执行案件,无经营场所)破产清算一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本院决定以公开竞争方式选任管理人。现就选任管理人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凡2021年度尚在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管理人名册,并承诺保证与债务人及其关联企业无《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二十三条、二十四条规定情形的社会中介机构,均可报名。不接受个人报名。 二、报名地点:邳州市人民法院民二庭。 三、报名方式及需提交的资料:采取现场报名,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报名。同时提交管理人资质、执业责任保险、工作方案(包括团队实力、从业经验、工作构想及管理人报酬收取等)及主要业绩等材料。 四、产生方式与规则:由评委会投票择优选出1家、确定备选1家。 联系人:邳州法院民二庭306室谢军强 联系电话:13775855807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