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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申请教育救助的同学们,贫困证明不消到县级民政局盖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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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melluo 发表于 2018-10-7 09:20:42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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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melluo
2018-10-7 09:20:42 3622 0 看楼主
来源:巩义新闻广播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政〔2014〕92号)第六章 教育救助 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河南省学生帮助办理中心关于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认定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豫教资〔2017〕69号)文件精神,申请教育救助的同学们注意了,贫困证明及《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不需要到县级民政部门盖章,请同学们彼此转告,避免多跑冤枉路









以上文件来源:河南省人民政府网

(豫政〔2014〕92号)









以上文件来源:河南省学生帮助网

(豫教资〔2017〕69号)

河南省学生帮助热线电话:

0371-55078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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