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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房产到期后,是收回还是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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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y 发表于 2018-10-8 12:50:44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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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y
2018-10-8 12:50:44 3052 0 看楼主
比来,民法典的草案中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后将自动续期,是否缴费由法律、法规另行规定。这一规定的出台受到全国人民的关注,影响着我们以后房产的归属走向问题,先给我们吃个定心丸。





众所周知,住宅类房产使用权期限一般为70年。房产拥有者都很关心本身的房产到期后会不会被收回,或是征收更高的房产税及土地出让金。个人觉得不会,既然民法典规定能自动续期,就必然让你续的起。从以往其他城市的房产到期后处理方案来看,到期续费标准基本都能接受 。比如按照评估价格的30%缴纳土地出让金,对困难群众给予更高的优惠办法等。所以这些就不消过多的担心房产被收回或征收高额税费,尤其是只有一套居住房产的人。

自动续期就是指到期后不消再提出续期期限请求,直接按照规定办理新证书,重新开始计算70年。是否缴费以及缴费的标准要按照国家另行出台的法律、法规和本地相关政策决定,相信缴费问题绝不会难为每个房产拥有者的,因为居住权是每个人的保留保障。

其实大家不必为房产到期后如何处理而绞尽脑汁,因为拥有房产、占有使用房产的人不止我们一个人,国家及千千万万的不动产权利人会考虑如何让我们百姓生活的更好。

期待我国民法典快速出台,早点儿规范我们财产权利,让我们安心生产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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