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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鹿商家:无照经营将面临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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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hh9900 发表于 2018-10-9 10:31:5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楼主
hh9900
2018-10-9 10:31:55 4215 1 看楼主
巨鹿县工商局

关于查处无照经营、规范市场秩序的

通 告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按照《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个体工商户条例》的相关规定,我局决定从本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市场秩序大整顿,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全县范围内,凡是以盈利为目的的各类经营主体,都需办理营业执照。

2、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需提交本人2寸照片1张,身份证复印件2张,经营场所证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对个体登记业务,我局承诺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结、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切实提升办事水安然安祥办事效率。

3、凡未办理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的单位或个人,须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辖区工商所办理营业执照。逾期仍从事无照经营的,由我局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并将其记入信用记录,依法予以公示。

4、明知属于无照经营而为经营者提供经营场所,或者提供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

5、对波折执法人员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构成违反治安办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举报电话:0319---4338898

2018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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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忧伤美人 发表于 2018-10-9 10:32:33 | 只看该作者
沙发
忧伤美人
2018-10-9 10:32:33 看楼主
路边摊用办吗?赶集的用办吗?办的话办什么性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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