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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违法在先,政府查处,商家却以不成抗力拒绝支付毁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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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anweiai 发表于 2018-11-7 12:07:4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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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anweiai
2018-11-7 12:07:44 3040 0 看楼主
今天有人向我咨询“ 商家违法在先,政府查收,商家却以不成抗拒因素拒绝支付毁约金,这是否正确?”

咨询的原文是这样的。

“比来看到蛋壳公寓那对房间进行房改房,用石灰板隔出一套房间,被本地部分责令整改,房间租户被迫搬出,蛋壳公寓却以政府要求,属于不成抗拒因素拒绝支付毁约金,作为租户是否只能接受?可以说现在这些公寓房都有这种现象,只不外政府部门相应检查困难无法一一到位,但租户也存在知道这是石灰板阻隔的房中房,这么租客是否就无法要求商家支付毁约金?”

关于租户能不能接受的问题,不必然是法律问题,实践中一般情况下,若是被认定为违建,承租人所交的押金和房租,确实很容易产生纠纷。大多数情况下押金和租金没有要回来的居多。但是商家的理由确实太扯了。

什么是不成抗力?

所谓不成抗力,是指合同订立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不雅观情况。不成预见具有偶然性和客不雅观性。按照我国实践、国际贸易惯例和多数国家有关法律的解释,不成抗力事件的范围主要由两部分构成:一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自然现象,如,火灾、旱灾、地震、风灾、大雪、山崩等;二是由社会原因引起的社会现象,如,战争、动乱、政府干预、罢工、禁运、市场行情等。

商家违法在先,政府查处,不属于不成预见,不能以不成抗力为由而免责。

既然不属于不成抗力,那么商家就不能因此而免责。租客有权要求商家支付违约金。关于租客是否知情的问题,涉及到合同约定的内容,举证责任等,是违约金多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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