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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维权|新买皮衣被“伤害”,投诉商家获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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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列 发表于 2019-1-25 13:49:0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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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列
2019-1-25 13:49:02 4490 0 看楼主
在人来人往的公共场所购物
假如一不小心人身或财产受损
你会为本身“讨个说法”吗?






近日,余姚消费者黄女士就在市场监管部门的帮手下成功实现“维权”,从商家处获得了1000元的经济补偿。
节日促销现场,新买皮衣不测撕裂
2018年12月31日,梁弄镇上某大型超市正在开展元旦促销活动,黄女士前往“淘货”。
超市促销力度不小,现场人流涌动,连货架之间的过道都挤满了人,黄女士只能在人流中艰难穿行。突然,她感觉到本身身上的皮衣被什么东西绊住了,转身一看,本来是被过道上一个破损的货架尖角勾住了——皮衣已被撕裂。
这件皮衣是黄女士两个月前花3000多元购买的。看着新衣被撕裂,黄女士心疼啊。虽然她马上将皮衣送往专业的皮具店修补,但是修补的痕迹却无法完全去除,也就是说,皮衣虽然不影响穿着,但其美不雅观度和价值已大打折扣,黄女士为此感到表情非常沮丧。
求助市监部门,当事双方达成一致
左思右想之后,不甘就此白白损失的黄女士找到了涉事超市的负责人,希望超市能够对其进行适当的补偿。面对破损的皮衣,超市负责人承认超市存在必然的过失,也愿意给予黄女士经济补偿,但双方最终未能就补偿数额达成一致。于是,黄女士向余姚市市场监管局梁弄分局进行投诉。
接到投诉后,梁弄分局的工作人员马上着手调查,了解黄女士购买皮衣的时间、地点、购买的金额以及皮衣的受损程度和修复情况,确认黄女士反映的情况属实。同时,他们也向被投诉的超市了解了肇事货架的质量状况、过道的宽度和事发当日的人流情况等等。
在掌握了事情的全部情况后,梁弄分局的工作人员又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既向超市负责人宣讲《消费者权益庇护法》的相关规定,又让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最终使双方取得共识,达成和解:超市向黄女士补偿服装破损折旧损失和补缀费共计1000元。
温馨提示
商家要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此次消费调解的法律依据是《消费者权益庇护法》第7条和第48条第2款的规定,即“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办事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经营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市场监管部门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当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必然要学会运用法律的兵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提醒经营者,无论任何时候,尤其是面临人流较大的消费旺季,都要做好节日安全保障工作,除了要检查完善相关的设备设施,还要在显著位置张贴警示标语,加强营业场所的各种安全防护办法,以免给消费者和自身都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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