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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车降级影响婚礼商家被判退一赔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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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byh 发表于 2019-2-26 11:21:2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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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byh
2019-2-26 11:21:27 6061 0 看楼主
法制日报记者 王春 法制日报通讯员 南轩



每个人都想拥有一个和谐美满的婚礼,李先生在婚礼前也积极筹划,期望给新娘一个完美庆典。结果事与愿违,婚礼当天,李先生发现商家竟然偷梁换柱,定制的奔跑S级婚车变成了E级,李先生一气之下,将商家告上法庭。近日,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判决商家按照退一赔三标准,补偿李先生3200元。

去年10月9日,李先生因举办婚礼需要,向嘉兴市南湖区某鲜花店定制婚车一辆,李先生明确表示婚车型号为奔跑S级,双方约定婚车价格为800元/天,婚车外装饰为580元,总价款为1380元。鲜花店对婚车型号和价格进行了确认。李先生于10月13日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鲜花店支付了预订婚车的费用。但是到了10月19日婚礼当天,鲜花店派给李先生的婚车不是奔跑S级,而是奔跑E级。李先生发现后,马上与司机沟通,要求更换之前约定的婚车,但是当时已经没有S级的婚车了,所以无法调换。因为婚礼吉时将到,李先生无奈只能接受。事发后,李先生多次与鲜花店协商,要求进行合理补偿,但是鲜花店均以各种理由推脱且态度恶劣。李先生于是将鲜花店告上法庭。

法庭上,鲜花店辩称,本身只是销售鲜花的并不从事婚车租赁业务,仅是为李先生介绍车辆,帮手联系驾驶员,且费用也是替驾驶员代收。并且在预订时也已在微信聊天中发送了车辆照片。鲜花店还强调,李先生在婚礼当天也未提前来接车,如果提前来,也不会发生纠纷。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先生在与鲜花店确定了所需婚车办事的具体车型、用车数量、办事价格等事项后,提出希望看到车辆实物照片,鲜花店随即发送车辆的正面照片,该车确实是婚礼当天实际提供婚车办事的车辆,但是鲜花店却隐瞒了该车系奔跑E级而非双方约定的S级的真实情况,显然引起了李先生的误解。基于生活常识,婚车具有截然不同的特殊意义,且该车系用于接送新人的头车,作为开展婚庆业务多年的鲜花店,理应熟悉婚庆用车,却未全面真实介绍,李先生因其隐瞒行为受到了明显误导,且这样的误导对于李先生而言客不雅观上具有重大利害关系,因此鲜花店在提供办事中构成了欺诈行为。综上,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庭审后表示,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办事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经营者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或者办事的,或者夸大或隐瞒所提供的商品或者办事的数量、质量、性能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信息误导消费者的,属于欺诈行为。

按照消费者权益庇护法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办事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办事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补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补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办事费用的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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