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会员登录 立即注册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宁波轿车撞死宠物狗为何改判狗主人主责:轿车方提异议后复查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无心 发表于 2019-6-1 12:29:5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楼主
无心
2019-6-1 12:29:54 8819 20 看楼主
日前,一位宁波网友发帖称,本身开车正常行驶时突遇窜出的白色萨摩耶犬,因避让不及撞死小狗后,遭狗主人索赔3000元。网帖称对于此变乱,交警部门认定车主主责,狗主人次责。此事一经发布,即引起网友广泛关注。

5月31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向浙江宁波警方核实,警方反馈,宁波象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丹城中队的确接到过此起交通变乱的报警处置。

警方介绍,5月24日,宁波象山警方接群众报警,称象山县城发生车辆变乱。接警后,宁波象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丹城中队迅速派出警员前往现场处置。

警员到现场后,发现系小轿车与未牵绳宠物犬相撞变乱,变乱造成宠物犬死亡。由于变乱并未造成人员伤亡情况,且机动车可正常移动。处警警员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在保障安全的情况下,将现场车辆引导至路边安全区域以恢复现场交通,并依照简易程序对当事双方进行了现场调查认定。

按照轿车方及宠物犬的主人方对警员的现场情况介绍及叙述,处警警员做出了轿车方(吴某)负变乱的主要责任,宠物犬的主人方(陈某)负变乱的次要责任的认定。对于该认定,现场双方均表示认同无异议,经双方确认签字后,处警警员为双方现场出具了变乱认定书。整个处置程序并无不妥。

澎湃新闻从象山警方获悉,在交警部门变乱认定书出具之后,变乱主责方,即轿车方当事人吴某对此前同意的变乱责任认定结果提出了异议,并向象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提出了复核申请。

接申请后,5月30日,象山交警大队依法对此起变乱进行重新全面调查,在交警部门调取监控、行车记录仪影像,并对双方事发经过描述重新取证后,确认该起变乱责任认定与事实不符,依法撤销此前的变乱认定,并重新认定双方责任:小型轿车方(吴某)负本起变乱的次要责任,宠物犬的主人方(陈某)负本起变乱的主要责任。目前,变乱双方在经济补偿上也已达成了协议。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沙发
超人奶力 发表于 2019-6-1 12:30:37 | 只看该作者
沙发
超人奶力
2019-6-1 12:30:37 看楼主
狗主人全责!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板凳
XTT 发表于 2019-6-1 12:31:19 | 只看该作者
板凳
XTT
2019-6-1 12:31:19 看楼主
第一个交警出来解释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地板
超人奶力 发表于 2019-6-1 12:32:03 | 只看该作者
地板
超人奶力
2019-6-1 12:32:03 看楼主
第一时间警察给出的变乱责任认定,这个警察是不懂法的,还是故意而为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曦晨忆 发表于 2019-6-1 12:32:52 | 只看该作者
5#
曦晨忆
2019-6-1 12:32:52 看楼主
弱势不是理由了,真的,再这样下去社会就变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粟利 发表于 2019-6-1 12:33:49 | 只看该作者
6#
粟利
2019-6-1 12:33:49 看楼主
应该补偿车主精神损失费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漫步晨熙 发表于 2019-6-1 12:34:20 | 只看该作者
7#
漫步晨熙
2019-6-1 12:34:20 看楼主
狗主人不拴牵引绳溜狗违法,应负全责!没有牵引绳的狗视同流浪狗处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
零度的冰 发表于 2019-6-1 12:35:13 | 只看该作者
8#
零度的冰
2019-6-1 12:35:13 看楼主
现场处置的交警给出处置依据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
yl个霸气的 发表于 2019-6-1 12:35:46 | 只看该作者
9#
yl个霸气的
2019-6-1 12:35:46 看楼主
交警处理当时司机不成能有异议,知道为什么吗?当然行为估计还没还过神来,当然认同警察同志的判定,但是后来想起本身并无责,应该让狗主人赔付修车费,吴工精神损失费才对。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
酗们啊 发表于 2019-6-1 12:36:08 | 只看该作者
10#
酗们啊
2019-6-1 12:36:08 看楼主
象山警察错判引起众怒,当事警察应下岗,再培训经考试合格上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返回列表

无心 当前离线
初级会员

查看:8819 | 回复:20

关于我们  |   侵权投诉受理  |   联系我们  |   Archiver  |  
免责声明:邳州信息网所有言论只代表发表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
Copyright © 2009-2025 pzxxw.com 版权所有:邳州金银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苏公网安备 32038202000401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