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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司法拍卖取得房屋却发现被人强占!北京朝阳法院出手腾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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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tvi 发表于 2019-8-15 10:41:1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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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tvi
2019-8-15 10:41:13 3015 0 看楼主

今天上午,朝阳法院执行局对朝阳区兴隆家园一处房产进行强制腾退。该房屋前房主四处举债,经法院执行拍卖房屋已经易主,但其中一名债权人张某因担心拿不回钱,强占房屋出租。




上午,执行法官叫来开锁人员将户门强制打开,屋内没人,但有很多生活物品。法院工作人员逐一清点,登记造册,后由搬家公司将清点后的物品拉到暂存地,张某可随时联系执行法官配合执行,并将个人物品取回。

执行法官现场介绍,执行腾退的房屋前房主叫孙某,对外欠有很多债务。目前,已有4名债权人取得生效法律文书,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标的额总计2000余万。

朝阳法院立案后依法向被执行人孙某发送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并对其采取了限制消费措施,但孙某一直不出现,申请人也无法联系到他。

法院查询到孙某名下有一套位于朝阳区兴隆家园的139平方米的房屋。经司法拍卖,今年年初,郭女士以570余万的价格成功竞拍,现房屋已经过户。

接收房屋时郭女士了解到,孙某的其中一名债权人张某一直占据房屋。据悉,张某属于普通债权,无法优先受偿,因担心拿不回钱,便占有房屋出租获益。

法官介绍,因张某的占有行为不受法律保护,故房屋租赁关系也不受法律保护。房屋腾退后,法院会将房屋交给现产权人郭女士,并严格按照程序对司法拍卖所得款项进行分配。张某等债权人可继续寻求孙某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以维护合法权益,但违法占有房屋的行为不可取,郭女士可以以此向张某主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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