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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晚10岁女儿骑电动三轮车带父亲不慎坠河,邳州警民联手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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魅力邳州
2019-9-9 08:28:49 7283 0 看楼主
你几岁开始骑自行车?有一件事很多家长都不知道自1988年我国就有禁止12岁以下孩子骑车上路的规定



下面这位家长就犯了这样的错误夜里让10岁女儿驾驶电动三轮车带他去医院不料途中发生意外父女俩连人带车翻入河沟内幸亏有过路人及时发现

父女俩不慎坠河,路人跳入水中救援

9月3日20时许,家住邢楼镇的李正飞开车行驶在固邢线路上时,看到前方有一辆三轮车突然摇摇晃晃翻进了路边水沟里。随后,李正飞立即停车查看,发现有两人在水中挣扎,他毫不犹豫跳入水中将两人救上岸,随即拨打110报警。



  接警后,邢楼派出所迅速赶到现场,经了解,落水者为邢楼镇村民刘某和其女儿,刘某长期糖尿病导致双目失明,遂让10岁的女儿驾驶电动三轮车带其至医院透析,回家时天色已晚视线不好,加之女孩驾驶经验不足,不慎掉入河沟内。民警见父女二人浑身湿透,随即将其送回家中,而救人者李正飞此时已经悄悄地离开了现场。

民警深夜打捞三轮车和药品

  民警得知刘某的电动三轮车和购买的药品还在水中,遂立即组织警力进行打捞。辅警蔡超、张峰直接潜入水中,将绳子拴住三轮车,拖拽上岸,后继续留在水中打捞药品。经过四十多分钟的寻找,才将药品全部打捞,并送回刘某家中。



  事后,民警对刘某让10岁女儿驾驶电动三轮车上路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刘某也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民警表示:今后会继续关注刘某的家庭情况,遇到困难,可随时与社区民警联系,派出所将会尽最大能力给予帮助。刘某的家人对民警连声称赞,并打听热心村民李正飞的情况,要当面进行感谢。

邳州警方也在此提醒广大家长朋友:

未成年人年龄尚小且缺乏驾驶经验,驾车途中发生意外难以做出有效的应对,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
(二)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12岁以下,不能骑自行车!
16岁以下,不能骑电动车!请广大家长一定要注意安全教育!
编辑:杨潇梦 综合:平安邳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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