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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结婚老婆跑了能不能报警要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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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法律知识 发表于 2020-3-2 07:54:4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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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
2020-3-2 07:54:41 3925 0 看楼主
  结婚是件喜庆的事情,但是有时候结婚也让人头痛,那就是花费不少彩礼钱,各地方彩礼钱都不一样,但是彩礼习俗绵延数千年,肯定是要给的。而有些人为了骗取彩礼钱结婚后就跑路,特别是很多农村的,都知道结婚是件难事,早些年还存在买卖婚姻,结婚后老婆跑了,拿了数十万彩礼钱跑了,能报警吗?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



  一、刚结婚老婆跑了彩礼被骗能否报警?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刚结婚老婆就跑了,如果女方结婚的目的是诈骗财物的,男方是可以报警的,由公安机关追回财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怎么判断是否属于彩礼?

  要判断何为彩礼,首先要明白彩礼的基本含义,彩礼仅指基于婚约、按照当地风俗习惯、给付对方数额较大的财物。其构成特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订立婚约为前提条件和基础。婚约一般认为是男女双方以将来结婚为目的所作的事先约定,俗称定婚。定婚后,男方就要给付女方一定数量的金钱和其他物品,这就是通常所指的彩礼。

  2、需基于当地的风俗习惯。双方订立婚约的过程中或者订立婚约之后,给付财物的行为要根据当地风俗习惯。关于给付金钱的数额以及其他物品,一般都需要由中间人(俗称媒人)从中按习惯商定,有时还要通过中间人交付。这种情况下,给付财物既不是给付人主动赠与,又不是接受人的索取。双方当事人及其家庭成员都清楚该财物就是为订立婚约而给付的彩礼。如果当地并没有给付彩礼的风俗习惯,那么双方之间发生财物给付行为也就不是彩礼。如果彩礼的数额明显超出当地风俗习惯,而且明显超出给付方的支付能力,就应当认定为借婚姻索要财物行为,其实质就不再属于彩礼性质。

  3、所给付财物的价值按照当地生活水平属于数额较大。双方订立婚约后,根据当地风俗习惯需要给付另一方一定数量的财物,其数额或价值就必须符合当地的标准,该标准虽然没有固定的规范,但是,最起码要符合彩礼所具有的担保性质,要符合同时期同一地区大致相近的数额。

  金钱与实物虽然表现形式不同,但性质相同,均可以成为彩礼,具体在认定时法院应当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客观案情进行认定。一般情况下,如果当地有彩礼给付的习俗,且给付的金钱数额较大,或者给付的实物价值较高,均可以认定为彩礼。

  此外还要区分赠与和彩礼,在实践中对以下行为不能认定为彩礼:

  1、男方或其近亲属为取悦对方所为的赠与。

  2、男女双方恋爱期间男方为表露情感所为的赠与。

  3、男女双方或其近亲属在共同消费中由男方支付的费用。

  4、男方及其近亲属与女方及其近亲属礼节性交往时的赠与。

  5、借婚姻索取财物、骗取财物的行为。

  由此可见,利用婚姻骗取彩礼钱属于诈骗的行为,是可以直接报警的,与此同时,还附上了关于彩礼钱的判断,哪些属于婚姻法所称的彩礼,因为在给彩礼后又悔婚或者刚结婚就离婚的,可以要求退回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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