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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过去的20年间,无论是刚需还是投资者都对房产这个香饽饽趋之若鹜。多年保持着上升趋势的房价让不少投资者赚得盆满钵满的同时,也让想要购房的年轻人望房兴叹。但现在楼市出现了新转机,国家已经不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增长的手段,房地产从经济的发动机转变为稳定器,在房住不炒等持续性调控手段的作用下,国内楼市逐渐趋于稳定。70年产权到期后,房子到底归谁?国家已给出答案,这次终于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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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年限为70年
房屋所有权是永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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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年限从土地出让开发商取得土地那天开始算起,本项目土地使用权自2007年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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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第149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中发﹝2016﹞28号)提出,“研究住宅建设用地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续期的法律安排,推动形成全社会对公民财产长久受保护的良好和稳定预期”。在尚未对住宅建设用地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续期作出法律安排前,少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可按以下过渡性办法处理:
一、不需要提出续期申请。少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权利人不需要专门提出续期申请。
二、不收取费用。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不收取相关费用。
三、正常办理交易和登记手续。此类住房发生交易时,正常办理房地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手续,涉及“土地使用期限”仍填写该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原起始日期和到期日期,并注明:“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少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问题的复函》(国土资厅函﹝2016﹞1712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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