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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常山一监察委员与公安局副局长互相打击报复,同日落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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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啥用户名 发表于 2020-8-31 13:48:4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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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8-31 13:48:44 3242 0 看楼主

2019年4月25日,浙江衢州常山县“公检法”系统和监察委同日各有一人落马,“清廉衢州”当日发布的消息称,常山县人民检察院原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伟,常山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王国芳,常山县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陈纵,常山县监察委员会原委员杨建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澎湃新闻注意到,中国裁判文书网于2020年8月19日公布了杨建新滥用职权案的二审裁定书。该裁定书显示,杨建新滥用职权干扰常山县公安局对郑炜涉黑案件的调查,使得王国芳借此向上级部门举报杨建新,以阻碍纪委、监委对其的调查。

丽水中院审查认为,杨建新作为时任常山县的监察委委员与时任公安局副局长王国芳因个人矛盾,互相利用职权打击报复,造成上级部门和领导认为一涉黑案件在当地受到干扰、阻止,从而提级侦办,同时对常山县的扫黑除恶工作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上述裁定书显示,杨建新因滥用职权罪,获刑两年;王伟已被判刑,但其判决书尚未公开,但据杨建新案裁定书显示,王伟涉嫌充当郑炜 的“保护伞”;王国伟另案处理,进展信息尚未公开。此外,相关裁定书显示,陈纵亦为郑炜的“保护伞”,其因犯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受贿罪,获刑三年六个月。

监察委员经副检察长介绍认识“黑老大”

8月19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杨建新滥用职权案刑事裁定书。杨建新原系浙江衢州常山县监察委委员,2019年4月25日,衢州市纪监委宣布其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和杨建新同日被公布落马的还有三人,涉及常山县公检法三家单位:常山县检察院原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伟,常山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王国芳,常山县法院原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陈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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