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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降铁球砸死女婴整楼被判赔,专家:适用过错推定非纵容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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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胖 发表于 2020-9-18 08:41: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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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胖
2020-9-18 08:41:20 2270 0 看楼主

● 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 过错推定原则的适用,有助于推动社区、邻里关系的紧密相连,形成邻里关系的守望相助,以及以家庭为基础,以社区为范围对高危险行为的群防群治机制

● 从法律适用的角度,不仅应当对排除责任、证明无过错的证据进行严格审查,还应当通过现场勘验、侦查实验等方法,对于纳入补偿范围承担推定过错的责任人,进行危险行为实施结果可能性的评估,以缩小过错推定原则的适用范围




法治日报9月18日消息,前不久,四川省遂宁市首个高空坠物致人死亡案宣判,因未找到抛物者,事发地整栋住户均被判赔。

2016年11月11日,遂宁油坊中街,一个健身铁球从天而降,楼下婴儿车里一名未满一岁的女婴被砸身亡。事发后,当地公安机关介入调查,核实铁球降落处整栋住户所有居住情况,但未能找到抛物者。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该楼栋的所有业主包括底层门面的经营者,均有可能成为实施侵权行为的加害人,除家中确实无人居住的住户外,其余住户每户赔偿3000元。截至目前,已经有个别业主进行了上诉。

据了解,高空坠物的伤人次数一直在增长。实验数据表明,从8层楼扔下一枚30克的鸡蛋会致人头皮出血,从18层楼扔下鸡蛋会砸碎头骨,从25层楼扔下鸡蛋则会致人死亡。

对于高空坠物,公民应该如何防范,高空抛物者应承担哪些责任?在无法确定具体侵权人时,如何保障受害人的权益,又该如何保障无关人员的利益呢?对此,《法治日报》记者进行了采访。

故意高空抛物行为

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故意从高空抛掷物体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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