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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力宏的千层套路,渣男婚姻陷阱无非都是:你走,孩子和钱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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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 发表于 2021-12-28 16:32:0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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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
2021-12-28 16:32:01 20461 0 看楼主
嫖娼、出轨、冷暴力、转移财产、妈宝,王力宏和李靓蕾这几天在某社交媒体上真是打得有来有往,真理越辩越明,真相越锤越实,我们于主角而言不过是吃瓜的看客,但身陷其中的人受的伤害却是实实在在的。



套路一:不平等婚前协议

先说自己喜欢孩子,怀孕后又问能不能只生孩子不结婚,想结婚?可以,先签婚前协议吧。虽然很多女性都有独立抚养孩子的能力,但出于对孩子的爱,总会想让孩子有个完整的家庭,而渣男根本不会有这种想法,这个孩子最终只会成为他要挟你接受不平等婚前协议的筹码;
套路二:转移婚内财产

房子、车子,值钱的大件都不会有你份,即便名义上有份,离婚时也能拿出提前签好的借条说:这钱是我爸妈借我们的,你当时也是知道的呀,离婚也请记得还债哦。



套路三:我还是想过单身生活,如果爱我请放手

以爱之名PUA,签了离婚协议才幡然醒悟?太难了。
一般来说,如果是因为对方欺诈或是使用胁迫手段签的离婚协议是可撤销的,但是需要一定的证据来证明,所以签订协议的时候最好留下录音等证据,否则对方矢口否认,但苦于无证据证明,协议大概率还是会被认定生效的。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李靓蕾在王力宏“优质偶像”的光环下,被层层套路依然心甘情愿,但普通人没有光环,他们如果如此直接了当地套路另一半是肯定走不到婚姻的,但有的人没有“优质偶像”的颜,心却一样渣。
婚姻就是两个人握着同一把剑,齐心协力,它能帮你抵挡外界的风浪,但如果对方想伤害你,也是轻而易举的。普通人也许没有千层套路,但只要有人心怀不轨,一样可以提前设下陷阱,请君入瓮。
(题外话:明星的婚姻夹杂着太多的名与利,我们普通人结婚无非是想过点安稳的小日子,结婚肯定不是为了离婚,我以下要写的内容并不是鼓励各位把另一半假想成坏人,时刻提防。相反,我希望你们看完这篇能够转发给自己的另一半,两个人坦诚地聊一聊,给彼此互相了解的机会。)



陷阱一:婚前对方父母出资购置房产

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简单来说,如果对方父母全款买房,即便房产证上写着你俩的名字,离婚时,这套房子还是很有可能会被认为是对方的个人财产。
陷阱二:你的钱用来装修,我的钱付首付

如果婚前买房,男方付首付,但登记在男方名下的,根据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规定的,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陷阱三:卖掉你婚前买的房子,一起买间大房子吧

婚前独自买的房子肯定是持有人的婚前财产,但如果你选择把这套房子卖掉,再和对方一起买新房子就要考虑清楚了,如果两个人将来分开,很容易产生财产纠纷,房子究竟是谁的?谁占有的份额更多?这都需要你拿出证据来证明的,如果拿不出证据,房子就会被当成共同财产平分,所以即便真的要这样做,请务必注意保留房屋买卖合同和银行流水等相关证据,最好签订协议确定双方份额。
陷阱四:婚前协议中约定婚前的房子加名字,但一直没有加

将一方名下的婚前房产等不动产约定为婚后共有,但实际没有办理产权更名手续,是一种赠与未完成的行为。在最终发生争议时,无法得到确认。



陷阱五:婚前协议中约定财产归子女所有

很多夫妻在作财产约定时,会考虑日后子女的抚育问题,会约定某一部分的财产归子女所有。但在实际的生活中,虽然做了此类财产约定,但这些财产仍然是由父母掌控着。即从法律上来看,赠与没有履行。当然,没有完成的赠与便不生效。实践中,此类无效约定屡见不鲜,争议较多,当然均以无效认定而告终。
陷阱六:婚前协议中约定谁提离婚谁净身出户无效

“谁提离婚,谁便净身出户”往往会成为婚内财产协议中的恩爱信诺,以使任何一方都打消离婚的念头,一心一意地经营好婚姻。实际上,此类约定往往会认为限制离婚自由权,而被认定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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