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邳州市“十三五”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二期(邳州市安全饮水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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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邳州 发表于 2022-3-4 16:21:1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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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邳州
2022-3-4 16:21:16 5418 0 看楼主
苏政地〔2022〕248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邳州市“十三五”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二期(邳州市安全饮水工程)项目

建设用地的批复


徐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申报邳州市“十三五”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二期(邳州市安全饮水工程)项目用地的请示》(徐政报〔2021〕11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邳州市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征收土地方案,将八路镇、八义集镇、陈楼镇、戴圩街道、官湖镇、碾庄镇、四户镇、宿羊山镇、铁富镇、邹庄镇、邳城镇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4.3414公顷(其中耕地1.9509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4.3414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4.3414公顷;征收土地4.3414公顷。

    二、同意邳州市的补充耕地方案。要督促补充耕地责任单位严格按照补充耕地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

三、同意邳州市的供地方案,将批准的建设用地以划拨的方式用于邳州市“十三五”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二期(邳州市安全饮水工程)项目建设。

四、你市要督促邳州市人民政府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要求,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和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收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并确保工程实施过程中生态管控措施严格落实到位。








                         2022年2月16日









抄送: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南京局、徐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2022年3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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