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江苏省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3期)。 信息显示,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4期),涉及邳州市瑞之生生鲜肉店经营的黑腿鸡,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如下: (一)抽检基本信息。样品名称:黑腿鸡,抽样单编号:SC21320000281438173,购进日期:2021-10-19。经徐州市检验检测中心检验发现,氯霉素项目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要求。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邳州市瑞之生生鲜肉店,并对其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查明,该店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4公斤,货值80元,至检查时已销售完毕。不合格原因是未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给予当事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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