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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需要多少业主同意,业主委员会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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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 发表于 2022-7-25 16:10:2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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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
2022-7-25 16:10:28 14617 0 看楼主
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需要一半以上业主同意的,业主委员会是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但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工作内容

1.拟定小区管理规约(草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
2.确认业主的身份及其在业主大会上的投票权数;
3.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的人数(5-9);
4.根据该物业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业主委员会委员的选举办法并认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5.确定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做好会务准备工作;
6.确定业主大会会议议程;
7.推选产生业主大会会议主席团。
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有什么条件

小区业委会成立的基本条件是物业管理小区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且业主5人以上联名可向该小区所在的街道办事处书面提出申请,填报《首届业主(代表)大会筹备小组成立申请表》,成立首届业主委员会:
  1.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
  2.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30%以上不足50%,且使用超过一年的。
  3.分期开发的大型住宅小区,法律快车提醒,经已交付使用的过半数投票权的业主申请,区、县及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召开临时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在分期开发期间成立临时业主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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